他们说不可以分居,只可以判离或不离,半年以后再上诉,我想问问我要分居到底应该怎么做?
你们好,我曾经问过你们,我要离婚,因为我先生不肯签字,所以我们商量过现在开始分居两年,你们告诉我去上诉法庭,但是为什么我上诉了,他们说不可以分居,只可以判离或不离,半年以后再上诉,我想问问我要分居到底应该怎么做,深圳的公证处也不受理分居公证呀,我真的很需要帮助.
位律师回复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可以作为衡量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但是,离婚不一定要分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如果需要,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你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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