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首饰、家俱和家用电器时的发票都在她的手里,如果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会对我不利吗,我该怎么办呢?
你好!
我于去年底结的婚,今年2月底因经济处理问题与妻子发生争执后,她提出要离婚,我一气之下把她赶出了家门,至今也没去接她。请问,如果她现在提出离婚,我可以向她要求退还我买给她的首饰,赔偿订婚、结婚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吗(包括精神赔偿)?另外,买首饰、家俱和家用电器时的发票都在她的手里,如果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会对我不利吗?我该怎么办呢?
你们结婚后已共同生活,若因感情破裂的原因起诉离婚,你提出要求对方退还你买给她的首饰等物品包括精神赔偿等,均没有法律依据。但你可以对夫妻共有的物品提出分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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