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母亲借款十五万元用作投资,写有借条,如果我们不幸离婚的话,这个债务需不需要我们共同承担?
我和老公登记结婚一年.他在婚后两个月时,找我母亲借款十五万元用作投资.写有借条.如果我们不幸离婚的话,这个债务需不需要我们共同承担?
请帮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婚后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除特殊情况,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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