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工已39天了,但我知道法定为一个月就够了,请问厂方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我需遵守吗?
我在这间厂差不多4年了,今年3月16日向厂方提出辞工(没答签订劳动合同的),厂方答复辞工期要3个月,到4月25日为止,我辞工已39天了,但我知道法定为一个月就够了,请问厂方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我需遵守吗?
位律师回复你如辞工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即可,如厂方克扣工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我在这间厂差不多4年了,今年3月16日向厂方提出辞工(没答签订劳动合同的),厂方答复辞工期要3个月,到4月25日为止,我辞工已39天了,但我知道法定为一个月就够了,请问厂方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我需遵守吗?
位律师回复你如辞工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即可,如厂方克扣工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