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现赵家要求经济赔偿,请问赔偿多少比较合适?
我亲戚在山西打工死亡,回家办丧事的过程中,请邻居赵某帮忙,赵某将其小孙子一同带到我亲戚家(赵某孙子的父母均外出打工,家中只有爷孙两人),在帮忙的过程中,赵某未托付任何人帮其照顾小孩,该小孩在于耍过程中,将我亲戚家檐沟后面一石板(距主要通道有五米余)扳倒,将其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现赵家要求经济赔偿,请问赔偿多少比较合适。
位律师回复小孩的监护职责由赵某承担。赵某自己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责任。你亲戚家里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对邀请的客人没有尽到提示义务,也应承担责任。律师认为,治疗费、死亡赔偿金各承担一半比较合适。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年收入水平乘以2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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