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 键 | 「陈四箴」辨正230127

卜 键 | 「陈四箴」辨正230127,第1张

卜 键 | 「陈四箴」辨正230127,第2张

金瓶梅》中的过场人物陈四箴,首先为台湾魏子云先生在论证时拈出,引起中外学人的注意。

黄霖先生继之,在〈金瓶梅成书问题三考〉(载《复旦学报》1985 年第4 期,以下凡引黄先生语,均出自此文)文中,以此作为「成书万历说」的重要内

证,言:

总的说来,《金瓶梅》中的人名确实多有寓意。因此《金瓶梅词话》第六十五回 出现的「两司八府」中的「布政使陈四箴」这个名字就值得注意,因为它与

万历年间的一大政治事件联系在一起。

当时的万历帝,贪于酒色财气,特别宠信郑贵妃,以致在册立太子问题上迟迟不下决断,颇有废长立幼(郑贵妃子)之意,引起朝廷内外不安。于是从万

历十四年起大臣们围绕这一问题纷纷谏诤,连年不断。

至万历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理寺左评事于仁上疏规劝皇上戒除酒色财 气,并进陈有关酒色财气的「四箴」。

《金瓶梅》中人名多有寓意,自无可否认,「陈四箴」三字,的确语意极明,透出了有关 该作成书明代的重要信息,因此,对它的考索是十分必要的。

黄先生说:「作家头脑中的『陈四箴』不会凭空而来,只能是现实的反映。也就是说只能在社会上先出现了雒于仁陈四箴的事件之后,才可能有『陈四

箴』这个概念。」

从逻辑上讲,黄先生的绎释是可通的,笔者也认为应该把陈四箴这一名字与作者当时的政治事件「上献四箴」联系起来研究,问题之关键在于:明代嘉、

万间,上献四箴的是否仅雒于仁一家呢?

对此,黄先生凿凿然写道:「在万历十七年之前有没有另外的『陈四箴』事件呢?没有!」这就失之不察。

此前的嘉靖二十七年,即出现过一次「陈四箴」事件─明皇室宗藩郑王厚烷「上四箴」事件。不少史乘笔记对此多有记载(如《明史》《明书》《国朝献

征录》《藩献记》等),《万历野获编》卷四〈郑王直谏〉:

郑王厚烷,以嘉靖十年献白鹊二于朝,上大喜,命献之宗庙,荐之两宫,传示百 僚,庶职廷臣多献赋以彰圣德……至二十九年,又上疏劝上修德讲学,并上

四箴及演连珠十首,以上简礼怠政,饰非恶谏,及神仙土木为规。

上大怒,手批其疏曰:「尔探知宗空谤讪,故尔效尤。彼勤熨一无赖子耳,尔真今之西伯也?」未几,因郑王上表误失称臣,遂削爵锢高墙。

嘉靖朝,对宗室甚严苛,而郑恭王厚烷频受殊恩,加赐增禄,为诸藩所难及。一朝上疏 陈情,竟遭至削爵去藩,落入凤阳高墙(宗人之狱)的终局,因而

说,这是一次影响更大、惩戒尤严的「陈四箴」事件。

卜 键 | 「陈四箴」辨正230127,第3张《万历野获编》

《明史‧诸王》记之略详:

帝修斋醮,诸王争遣使进香,厚烷独不遣。嘉靖二十七年七月,请帝修德讲学, 进居敬、穷理、克己、存诚四箴,演连珠十章,以神仙、土木为规谏,语切

直。

帝怒,下其使者于狱。

《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三三八记载了这一事件,并给出了郑王上献四箴的确切时间─ 嘉靖二十七年七月八日。

世宗手批中提到的勤熨,为周府镇国中尉,据《世宗实录》卷三三七,其早郑王一月上疏,指责世宗失政诸事,疏曰:

陛下躬上圣之资,当以古帝王为法。乃厌弃万几,溺意长生之说,以斋醮为讦谟, 以兴作为急务,独不思秦皇、汉武、梁武、宋徽之所就,竟如何耶?

数年以来,朝仪久缺,委任匪人,遂至贿赂公行,刑罚倒置,奔竞成风,公私殚竭,脱有意外,臣将不知所终矣。迩者天心仁爱,灾异迭见,朝廷不闻有

罪己之诏,大臣不闻有引咎之章,而祥瑞庆贺之疏纷然日上,恐非所以承天变也。

伏望念祖宗创业之难,敬谨天戒,复朝仪,屏邪枉,罢土木之工,开忠谏之路,以资治道;慎选巡按御史,以清贪浊,则天意可回……臣非不知言出祸

随,然得与刘向、李勉、

赵汝愚同游地下,死且不恨。

又据《明史》卷一一六〈诸王〉一:

帝览疏怒,坐诽谤,降庶人,幽凤阳。子朝已赐名,以罪人子无敢为请封者, 上疏请释父罪,且陈中兴四事,诏并禁锢。

这是在嘉靖中期出现的「陈四箴」事件的始末。

上疏者都是皇族,其上疏的目的史书上 褒贬不一,然疏中所言,却是切中时弊,刺痛了「溺意长生」「兴作」无度的世宗皇帝, 在某种意义上说反映着

全社会的共同不满。

共疏辞是激烈、切直的。这切直的疏辞激怒 了「威柄在御」的世宗,也带给他们坠如永牢的厄运。他们的行为,在社会上不会不引 起相当的同情与钦

敬,小说家以此引入书中,应该是顺理成章的。

值得指出的是:郑王朱厚烷所上四箴为:「居敬、穷理、克己、存诚」。而一些研 究者则认为「陈四箴」应与《金瓶梅词话》卷首的〈四贪词〉「酒、色、

财、气」相关。

卜 键 | 「陈四箴」辨正230127,第4张《金瓶梅词话》影印本

这就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四贪词〉与「陈四箴」,与雒于仁氏的「酒,色,财,气」 〈四箴疏〉,有没有内在的联系?

魏子云先生力主二者相关,曰「《词话》中的四贪词,……明明呼应了雒于仁的〈四 箴疏〉」 (〈金瓶梅编年说〉) 。

耶鲁大学郑培凯先生则相反,言:「《金瓶梅词话》的 开头,不论在主题选择或是故事开始的安排上,都没有什么隐秘的奥义,没有什么深文 周纳方

可得知的政治影射意图。」 (〈酒色财气与《金瓶梅词话》的开头〉)

黄先生是赞赏魏 先生的论点的,指出:「郑培凯先生〈酒色财气与《金瓶梅词话》的开头〉列举了丰富 的有关酒色财气的种种说法,就是没有一条与

『陈四箴』这样的概念有所联系的。」

二者非要「有所联系」吗?怕未必!

如果说有一百条理由说「陈四箴」来自社会的 献四箴事件,却还未见有一条足够的根据证明其与卷首〈四贪词〉有着必然的联系。

「酒 色财气」〈四贪词〉,确如郑氏所言,「反映了作者继承通俗文学的传统,藉以表达自 己的创作意旨,劝喻世人不要重蹈书中人物的覆辙。」

(同上)

若硬是把此种套语式的开 篇与雒氏〈四箴疏〉系在一起,便愈为明确地昭示两者的歧异,试随便比照一下:

〈四贪词〉财:

钱帛金珠笼内收,若非公道少贪求。亲朋道义因财失,父子怀情为 利休。急缩手,且抽头,免使身心昼夜愁。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与儿孙作远忧。

雒氏〈财箴〉:

竞彼镠镣,锱珠必尽,公帑称盈,私家悬罄。武散鹿台,八百归心,隋炀剥利,天命难谌。进药陛下,货贿勿侵。

除却一个「财」字相同,两处文字再有什么重出之迹呢?雒氏〈财箴〉意在直谏圣聪, 为小民请一生路;〈四贪词〉则泛泛施论,戒人勿贪财货,立意

与行文,都迥然不同。

其他三则都与此例略同,要之,雒于仁上〈四箴疏〉,是有其特定的背景和目的的,与 〈四贪词〉风马牛而不相及,若仅由字面相、题目略同等表像去发

挥,以想象代替论证, 终难免流于偏颇 。如黄霖先生说:

《金瓶梅词话》中与「陈四箴」的名字联在一起的两位「左右参考」的大名,一个 叫「何其高」,一个叫「季侃(廷)」(崇祯本加一「廷」字)。

这样三个名字联在一起,雒于仁等侃侃谏诤于廷的「崇高」形象不是呼之欲出吗?

这是作者原意吗?这种看似合理的想象大约是受了戏曲舞台上此类场面的影响,与事实 则相去甚远。

据《明史》卷二三四,雒于仁「疏入,帝震怒,会岁暮,留其疏十日。」

次年再理此事,神宗虽欲加重治,却经首辅申时行劝解,未敢把此疏公诸于外,仅由时 ,让雒在数日后引疾去职,公开尚未不敢 「传谕 (大理) 寺

卿」,哪里有什么雒于仁「侃行侃谏诤于廷」的影子呢?

综上所述,我认为:《金瓶梅》第六十五回出现的布政使陈四箴,应是同社会上献 四箴的政治事件相关的,却不必等到万历十七年雒于仁再上四箴,而在嘉

靖二十七年七 月郑王厚烷上四箴后即可能出现。

「陈四箴」涵其特有的寓意,与该书卷首〈四贪词〉 却无甚相干。

以「陈四箴」作为论定〈金瓶梅〉成书于万历二十年的「实证」,同吴晗 先生以「马价银子」作为「成书万历说」的根据一样,都是不能成立的。

失当之处,奉 请黄霖先生与各位读者不吝赐教。

卜 键 | 「陈四箴」辨正230127,第5张《卜键详解》

文章作者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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