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猥亵女性,苟某(男,60岁)拘留十五日

景区猥亵女性,苟某(男,60岁)拘留十五日,第1张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3日晚发布警情通报:网传“女子景区看演出疑被骚扰”事件中违法行为人已被抓获。经查,2023年4月1日晚,违法行为人苟某(,60岁)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苟某处十五日拘留。

景区猥亵女性,苟某(男,60岁)拘留十五日,文章图片1,第2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景区猥亵女性,苟某(男,60岁)拘留十五日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