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情人眼里有金色的光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对于人性的弱点不太寄予厚望,反正这篇故事我几乎从一开头就猜到了结尾。
汝良的想法很幼稚,是一个正在长大的年轻男子。他不想要浓妆艳抹的,“长得不怎么美而不肯安分”的两个姐姐,不想要一个听老派绍兴戏的母亲,受不了吃花生米下酒的父亲,然而他最看不上眼的还是下面一群又脏又懒又不懂事的弟妹。
“他冷眼看着他们,过度的鄙夷与淡漠使他的眼睛变为淡蓝色的了,石子的青色,晨霜上的人影的青色。”淡蓝、石子、晨霜,用来比喻眼神,一个比一个冷。真的是“过度的鄙夷与冷漠”了!而且,所谓青色是一种带绿的蓝,石子的青色还有灰灰的感觉,和后面的“人影”有类似的观感,说明汝良的眼睛是有点发灰的浅青蓝色,一种干净、静谧的冷色调。
张爱玲这么写,顿时让难以言传的细微之处如同图画一般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有着这种好看的淡蓝色眼白的汝良,崇尚科学与精致的汝良,难免令读者遐想。也许他本身就是个白净斯文的小帅哥,因此令初次见面的沁西亚心生好感,虽然这种特征不是家族遗传就是缺铁性贫血造成的。
故事结尾时,婚恋幻想破灭的沁西亚的眼睛恰好也与之相呼应。“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
不被身边人理解,就容易想象远方有自己的归宿,就像张爱玲和她的母亲,将真爱寄望于异国之人。汝良于是甘愿一头扎进一段偶然的爱情,和这位美丽的俄罗斯妹子暧昧不清。即使妹子也是邋遢的,偶尔显露出教养的不足,但他还是宁愿忽视这些小小的不和谐。
在绍兴戏如《十八只抽斗》(出自越剧《玉蜻蜓》,内容是一个尼姑跟香客私会,生下个私生子。儿子长大后来尼姑庵里一层层翻查母亲的抽斗,即抽屉。)那样循环反复的唱词和曲调里,有种稳妥的热闹在里头。听戏的人也知道只是作戏,心里非常平和、舒服,不太动真感情。不像汝良那时,差点快要冲动地陷入一场恋爱中去了。
可是最后,胆小懦弱的他还是“幡然醒悟”了。他没有勇气放弃自己的自由,和一个人走进婚姻的泥沼。“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年纪大了,便一寸一寸陷入习惯的泥沼里。不结婚,不生孩子,避免固定的生活,也不中用。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汝良突然想到了这一点,他宁可再年轻几岁,继续享受独属于年轻人的自由。多么现实和理性的年轻人!浪漫主义最终还是败了北。
他从此再也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生怕再引起任何姑娘的误解,陷入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也许开头说到他画的侧脸并没有眼睛鼻子,也预示着他的择偶标准是多么模糊。他总不能坚如磐石地确定沁西亚就是他最爱的人,更不能确定这份暧昧是否值得他放弃和牺牲。
《年轻的时候》大致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此外,故事里面有句话特别经典,令人念念不忘:“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这句话前面的内容,说的是汝良在冬日清晨,迎着太阳骑车去上学。“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然而与此同时,他的自行车车尾,还拴着“一根药水炼制过的丁字式的枯骨”。如此诡异的一幕令我有些困惑不解,为此特意做了一番梳理。
01黄+阳光=金色先说“金珠子”。树叶是“珠子”,说明很小,且呈球形。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树的叶子才会这样,不过为何是“金”色,我倒是在后面找到了答案。
张爱玲的小说颜色总是很丰富,假如一一总结出来的话,够写篇很长很长的毕业论文了。比如在《年轻的时候》这一篇里面,除了金色,她还提到了沁西亚脸红时飘忽的粉,华丽的妃红色蕾丝窗帘,代表科学的银色咖啡壶和医疗器械,医生纤尘不染的白外套,沁西亚身上令人心跳的玫瑰紫绒线衫等等,几乎每一种颜色都有其关联意义。
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出现最多以及最显著的还是金色,被提到了好几次,始终互为呼应。
第一次说的是汝良初次欣赏沁西亚头发时的感觉:“黄得没有劲道,大约要借点太阳光才是纯正的、圣母像里的金黄。”只要借点他心里的阳光做渲染,黄色也能变成圣母般的金黄。汝良所幻想的,应该也正是西方审美中最完美的金发女郎。
那时候的沁西亚,在汝良的眼中是这样的:“报纸上的手指甲,红蔻丹裂痕斑驳。汝良知道那一定是校长室里的女打字员。她放下报纸,翻到另一页上,将报纸摺叠了一下,伏在台上看。头上吊下一嘟噜黄色的鬈发,细格子呢外衣。口袋里的绿手绢与衬衫的绿押韵。”红指甲、黄头发、绿衬衫、绿手绢,优美的侧脸线条,好一幅西洋美人的画卷!红蔻丹的裂痕斑驳又暗示了沁西亚的随性、懒散甚至穷困,为汝良后面的感觉埋下伏笔。
他答应了对方互相教语言的要求,却又对初次约会特别纠结。明明是爽快地答应对方提供的便利,也明知是暧昧的机会,可是又疑心对方过于轻佻,并反复掂量自己的着装。
第二次提到金色,是汝良准备去见沁西亚的那天早晨,高兴地骑车去学校的时候。此时,就连平平常常的小树叶,也在阳光的照耀下变成了“金珠子”。有一种精致的华美在里头,就像他喜欢的那些构造复杂,简直干净到圣洁的的咖啡器具、医疗器械。“汝良肚子里装满了滚烫的早饭,心里充满了快乐,这样无端端的快乐,在他也是常有的事,可是今天他想,一定是为了沁西亚。”
接着,他听到了野地里的狗吠声,然后是学校摇铃的声音,于是幻想着:“晴天上凭空挂下小小一串金色的铃声。沁西亚那一嘟噜黄头发,一个鬈就是一只铃。可爱的沁西亚。”沁西亚的黄头发,真的就在他的心里成了金色的铃铛了,会发出悦耳的声音。
可是刚一见面,没有了阳光的加持,美好的想象就沦为了残酷的现实。“现在他所看见的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平凡的少女,头发是黄的,可是深一层,浅一层,近头皮的一部份是油腻的栗色。”头发颜色深浅不一,靠近头皮新长出的头发还是栗色的。说明俄国姑娘的黄发很可能还是染出来的。一下就从接近圣母像而变成平凡的少女了。
第三次提到金色时,汝良已经和沁西亚来往了一段时间,正在纠结要不要跟她表白。汝良坐在“摇耸噹答”的电车上发愣。电车一路行驶到爱文义路。“爱文义路有两棵杨柳正抽着胶质的金丝叶。灰色粉墙湿着半截子。雨停了。黄昏的天淹润寥廓,年轻人的天是没有边的,年轻人的心飞到远处去。可是人的胆子到底小。世界这么大,他们必得找点网罗牵绊。”
杨柳树“胶质的金丝叶”似乎暗示着,汝良又回到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最初,感情的起点,不敢再往前走一步。小说写到此时,汝良眼中沁西亚所代表的金色已然褪去,后面很久都没再提及。
在沁西亚告诉汝良自己的婚讯之后,也是张爱玲最后一次写到侧脸。“他们走过一家商店,橱窗上涂了大半截绿漆。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绿色令人联想到之前的绿衬衫和绿手绢。一切真的好像又回到了原点。汝良也许如释重负,但又不可能没有一点伤感。
第四次,也就是最后一次金色的出现,是在几个月后,沁西亚的婚礼上。
“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非常有趣的比喻。看上去肃穆的礼拜堂一下子就被张爱玲拉进了柴米油盐的世俗气之中。
就这样还不够,她又继续写道:“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务必要使读者隔着书也能闻见那味儿。
写完恶劣的环境感受还不算,又写神甫外表的邋遢。“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浮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得睁不开眼来。
所谓“平金”,是一种刺绣方法,就是在缎面上用金银色线盘成各种花纹,很显富贵。“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很有画面感。可惜原本高大俊美的外国男子却是个酒鬼和好色之徒,“金黄的胡须”和头发连在一起,被汗濡湿,简直是败絮其中。
在张爱玲的笔下和汝良的眼中,金色是神圣与浪漫的,只有心中有爱的人,经由温暖阳光的作用,才能得见。
02人骨+太阳=黑与白的转换再说后面的人骨,当时的医学生真的有权四处携带人体标本吗?还是说汝良是受托运送人骨去学校呢?张爱玲没有解释。我也不知道哪里能找到相关资料,估计就是能找到,也要很费一番力气。不管怎么说,张写过的其它作品中的确有曾被人评如同“鬼故事”的,说她是受了《聊斋志异》的影响。
《年轻的时候》写教堂婚礼上的中国香伙,也说他像个鬼一样。张爱玲硬是把一场原本应该喜庆、浪漫的西式婚礼,写成了中西合璧的葬礼。婚姻本来就容易成为爱情的坟墓,何况还是两个不太相爱的人。
但是不管怎么说,“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这句前后的内容,形成了一冷一热的对比,也是张的作品中常见的一种写作技巧。就像她接着写“华美的洋房”“妃红蕾丝窗帘”,想想也是透着富贵的、热情的西式之美,却偏偏衬以无感情的、古老而传统的中国戏曲,有意制造出一种强烈的冲突感。
对于“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这一句,网友的解读多种多样,但按我的个人理解,这是一种年轻人可以体会到的积极向上的感觉,一种单纯的活着的喜悦。但也有人将其解释得很悲凉,如同朱自清那句“热闹是别人的,我什么也没有”,大概是一种置身事外的冷漠。
当然了,如果你愿意,对于金句也可以不限于小说情节以内的解读。因为张爱玲的语言实在是太细腻,太耐咀嚼了,即使上升到人生高度去看,也没什么毛病。
除了这句话本身的意思,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在第一次出现这句话的段落里,张爱玲两次写到汝良的脸迎着太阳。我们不妨设想一下,正对太阳,长时间看着前方,虽然光线没有夏天那么刺眼,不过也会对眼睛有些刺激,可能看到的世界也会有不一样的诗意。
至于后面一段里,“黑眼睫毛在阳光里晒成了白色”,“在太阳里煽着白眼睫毛”,这情景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挺难想象。不过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光线充足时,反射着阳光的黑头发,有时看着也像是白发了。
这黑与白的对比让我想到了之前死人与活人的对比,也是冷与热的对比。阳光照在活人身上就是暖的,照在死人身上,死人是感觉不到的。现在,连眼睫毛都感受到了阳光的暖意,如同白色蝴蝶煽动着翅膀。
汝良后来也借课本表达了这样一种感触:“太阳比什么都热。比太阳再热的东西是没有的了。十二月是最冷的一月。”他和沁西亚就是在最冷的时候相遇的,幸而有了太阳的帮忙;分手时已是杨柳抽芽的早春二三月;而汝良收到婚礼请帖的时候,已是骄阳似火的六月底。
太阳似乎已经在最冷的季节,完成了自己在一场短暂恋情里的使命。汝良也彻底重回了自由身。
他只喜欢画人中短的短命女人,因为短命的女人永远不会变老,更不会成为自己姐姐和母亲那样的人,沾染上烟火俗气,汝良因此感觉到一种单纯的、纯粹的,年轻女孩的“稚嫩之美”。因此他并不愿意懂得沁西亚。他只留恋短暂的美好,从而选择性地忽视令自己梦想破灭的诸多细节。他的爱情是非常理想主义的。
沁西亚对于他,仅仅“像奖学金、像足球赛、像德国牌子的脚踏车、像新文学。”时代一直在变,但是女人被物化的思维一直都在。很多时候,女性并没有被男人当做平等的同类,或者独立的个体而得到应有的尊重。当然最可悲的还是女人自己甘愿和主动被物化,并毫无知觉。当然这又是另外一个宏大议题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说:“要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要爱生活本身,胜于爱生活的意义。”这句话被罗翔老师引用后,又被更多人所知。爱具体的人,才是人格成熟的表现。爱抽象的人,只是爱自己。这样说来,年轻时像汝良这样为恋爱而恋爱的人,最爱的其实还是自己,对别人的爱,以及爱的能力,都还远远不够。兜来转去,最后,只有“自由魂”才是他所珍视的。
可是反过来想,这不也正是“不成熟”的年轻人的可贵与勇敢之处吗?不管在任何时代,更多人的选择都是和汝良恰恰相反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越自由反而越不安,越觉得虚空。例如婚姻中的围城,例如体制内的工作,里面和外面的人互相羡慕着。不同之处只在于,自由的人还有跳进泥沼的自由,已经不自由的人却是已经深陷泥沼,不大可能再出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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