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虚中命书|八字实务精解(一)
一、正气无刑。
注:正气者,地支为子、午、卯、酉。干支为甲寅、乙卯、丙午、丁巳、庚申、辛酉、壬子、癸亥。地支子、午、卯、酉,遇此八专之干支,虽在三刑之地不作刑论。如乙卯人遇庚子,子卯不作刑论。
二、名背之半。
注:名者名器,谓禄、马、贵人等,背者向背之意,如寅贵在丙,却坐丙申,寅、申相背,贵名之器只取作一半之力。
三、马无害,禄无鬼,食无亡,支合无元,干禄无厄。
注:马无害,驿马不要遇六害,如子未害等。禄无鬼,临官不要带劫煞。食无亡,食神不要落空亡。支合无元,地支六合不要合入元辰。干禄无厄,临官不要天干受反制。
四、旺无衰,衰无弔,妻无刃,孟无孤,财无非,季无寡,生无劫,死无败。
注:旺无衰,是指帝旺不要坐元辰。衰无弔,衰位不要坐华盖。妻无刃,日支不要自坐羊刃。孟无孤,孟即是寅申巳亥下不要坐孤辰。财无飞,飞即飞廉,桃花也,是指财下不要坐桃花。季无寡,季即是辰、戌、丑、未,不要坐寡宿。生无劫,长生位不要坐劫煞。死无败,是指死位不可再聚死位,以生可以再生,死不可以再死。
五、火无水,水无土,土无木,木须金,金须火。
注:全火局无水则贵,全水局无土则贵,全土局无木则贵;全木局,无金只主仁寿不主贵;全金局无火只主刚介自居,不主贵。故曰“木须金”,此说与后世之曲直格、从革格,见解有异,可细顽之。
六、体重须鬼,禄轻须官,刑须全,败虽孤,夫须尠,妻须倍。吉须显,煞凶须沉昧,天盘须会,地带须连。
注:体重须鬼,是指命主旺须官杀会。禄轻须官,是指贵人坐弱地,须与正官并位以增福。刑须全,是指三刑须干支一气会全,如寅、巳、申天干能全甲、丁、庚则吉。
败须孤,坐败之位,须不见三、六合,其势不致延伸。夫须尠,是指女命以官、杀为夫星,只须一官或一杀,多则不吉。妻须倍,是指古代以多妻为福,不适用于今日之时代,故不论之。
吉须显,是指吉神所在之位,须是气势显明之地,如长生、临官之地,才能显出其力。凶须沉昧,是指凶神则须居于死墓绝沉昧之处,方不至于作秧。
天盘须会,是指天干之天德、月德贵人,须二干合起更吉。地带须连,是指如天乙、文昌等贵人在地支三合、三会连起来更佳。
七、干全顺则为清,气完和者贵。
注:干全者,是指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等为全顺,却不可以误作甲、乙、丙、丁等顺,甲、乙、丙、丁等为一路无间,反主不吉,干顺而地支全占,或互换长生、临官位者为贵。
八、阴附阳带,岁则富贵,阳合阴背,本是虚浮。
注:阴附阳带,如甲人见己丑,甲己合,阴己带丑贵人为贵。阳合阴背,如甲子见己巳,甲己合,而子见巳为劫煞,则为虚合,貌合神离,不主福气也。
九、应凶观空而入空,旺相得空而尤利。
注:凶神入空亡则凶神失散,若凶神坐旺位落空亡,尤为吉利。
十、至若空亡有用,赖虚中而有应。
注:若空亡不坐吉、凶神煞,其有用与否,以五行之中空而论,金空则鸣,火空则发,土空则崩,木空则朽,唯水性虚灵,不应空亡之吉凶。此指五行空亡,不是六旬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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