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死亡引发的纠纷

宠物狗死亡引发的纠纷,第1张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刘黎明 张丽娟

“谢谢魏法官,我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宠物狗的死亡赔偿款。虽然钱不多,但也是让您费心啦。”2月28日,当原告李某看到被告张某用微信给他转来2700元钱后,禁不住向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魏岩当场表达谢意。

原来,今年1月27日,李某因家中亲人过世,将自己饲养的宠物狗寄养在被告张某经营的宠物店内。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宠物狗由张某负责喂养6天,李某每天给付张某寄养费100元(包含狗粮等)。2月3日,李某料理完家事后,将宠物狗从张某的宠物店中接回,并按约定支付给张某600元的寄养费。

可回到家后,李某便发现宠物狗有呕吐、拉稀现象。他立即把这一情况告诉张某,张某当即对李某的宠物狗进行打针治疗。2月5日,李某的宠物狗不见好转,反而病情加剧,李某便将宠物狗带至沧州市某宠物诊所进行诊治,但李某的宠物狗最终还是死亡。其后,李某和张某双方因赔偿事宜产生纠纷,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至孟村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宠物狗死亡补偿金5000元,并附当初购买宠物狗的票据。

此案被流转到办案法官魏岩手中,魏岩经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该宠物狗的生病诱因是本案的关键。于是魏岩与李某和张某分别进行沟通交流,以期了解事实真相。但李某和张某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鉴于此,魏岩考虑,该案如按正常程序进行,可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等程序,那样将会增加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为了减轻

双方当事人的诉累,魏岩决定利用调解方式了结此案。在随后的日子里,魏岩多次找到李某和张某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与他们讲清利害关系,讲明法律责任,最终促使李某和张某双方都同意各退一步。

2月28日,在魏岩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李某2700元。当天,李某向孟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张某将2700元赔偿款转账至李某的微信账户。 至此,这起宠物狗死亡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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