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致1死,广湛高铁泗岸特大桥工地事故查明

发生事故致1死,广湛高铁泗岸特大桥工地事故查明,第1张

今日(3月10日),本报获悉,广高铁岸特大桥工地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2年10月,广湛高铁泗岸特大桥项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调查显示,事故项目承包单位为中铁十四局,法定代表人:吴言某。设备运行单位为郑州新大方桥梁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慧某。监理单位为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泽某。

经查明,10月19日早,新大方公司施工队项目经理祝万才发现台风未至,于是安排班组11人到工地对架桥机进行保养。王某彦独自一人对辅助支腿进行检查,10时20分许,王某彦启动了“两油缸长动缩回”按钮,王某彦的操作行为直接导致了辅助支腿提升过量,导梁翘起并向后窜动,天车吊具跟随向后窜动,将站位在天车吊具和电源箱、控制箱之间的王某彦夹在吊具和辅助支腿(电源箱)之间挤压致死。

发生事故致1死,广湛高铁泗岸特大桥工地事故查明,第2张

▲泗岸特大桥箱梁架设现场

调查组认定,当事人王某彦安全意识薄弱,违章操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架桥机存在安全缺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二。

发生事故致1死,广湛高铁泗岸特大桥工地事故查明,第3张

▲事发位置

此外,新大方公司在安全管理、架桥机运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外派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施工作业人员配置不健全,未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设备日常检查制度不健全、未制定特殊情况下停工、安全检查和复工环节的安全检查制度,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发生事故致1死,广湛高铁泗岸特大桥工地事故查明,第4张

▲事发位置

调查组建议,祝万才,架梁班组项目经理,在停工状态下安排维保作业,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松懈,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新大方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郑州新大方桥梁工程公司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处以罚款。(文|中国基建报 赵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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