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

女子入职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第1张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起女子入职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的事件。据悉,该女子在广州一家公司面试通过后,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看到了公司的行政制度中有满满一页的乐捐条款。这些条款涉及到员工的用餐时间、着装规范、电源管理等方面,只要违反规则就要进行所谓的“乐捐”,金额从20元到500元不等。该女子认为这种乐捐是变相的罚款,对自己不公平,于是立刻放弃了这份工作。

这起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很多人表示支持该女子的选择,认为这种乐捐制度是对员工权益的侵犯,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失范。有法律专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等节假日休息。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因此,企业不能以任何名义扣除员工正常应得的工资,否则就构成违法行为。

同时,也有一些网友表示理解企业设置乐捐制度的初衷,认为这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纪律性和效率,并非恶意剥削。他们认为,在当前社会竞争激烈、内卷严重的背景下   ,企业需要通过一些措施来保证自身发展和利益。他们建议企业在制定乐捐制度时要合理、透明、公正,并尊重员工意见和反馈。

综上所述,女子入职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是一个值得关注和讨论的社会现象。它反映了当前我国劳动市场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解决。同时,也提醒了广大求职者,在选择就业时要慎重考虑企业文化和管理方式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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