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了现实。国家发布的统计数据(截图)表明,中医类医疗服务只是占我国医疗服务总量的约14.5%,现代医学才是我国的主流医疗服务方式,占比四分之一的医疗服务方式不可能是主体医学。现代医学无论在医疗设施、从业人员和医疗服务总量都占主流地位。
二、有违宪的嫌疑。我国宪法第二十一条(截图)里,明确表明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而我国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蒙医、藏医、苗医等等,中医是我国传统医药的其中一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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