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四十九 革 九四 悔亡,有孚改命吉。象曰 “改命”之“吉”,信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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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四十九 革
九四 悔⑴亡⑵,有⑶孚⑷改⑸命⑹吉⑺。
【译】九四 通过变革不吉利、过失、灾难消亡,付诸实施的变革命令令人满意。
注释: ⑴“悔”不吉利,过失,灾难。《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尚速有悔于予身。”
⑵“亡”灭亡,消亡。《荀子·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⑶“有”词缀。附着在动词、名词、形容词前,相当于词缀,无实际意义。《荀子·议兵》:“舜伐有苗……汤代有夏。”
⑷“孚”《汉语大字典》通“付”。付与。如:孚命(授命)。
⑸“改”改变(变革。)。《国语·鲁语下》:“执政未改。”
⑹“命”命令。《孟子·离娄上》:“既不能令,又不受命。”
⑺“吉”美好,善。《诗经·召南·野有死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善:好的,美好的;做得正确;令人满意,完善的;高明的,有本领的。)
【革】九四 象曰 “改命”之“吉”,信⑴志⑵也。
【译】象“变革命令”的“令人满意。”是具有明确的志向。
注释: ⑴“信”明确。《国语·晋语一》:“且夫胜狄,诸侯惊惧,吾边鄙不儆,仓廪盈,四邻服,封疆信,君得其赖。”
⑵“志”心意,志向。《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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