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病条辨》评注——治病法论

《温病条辨》评注——治病法论,第1张

原创 张思超 人卫中医

作者简介

张思超,医学博士、山东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名中医药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健康管理学”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专家,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核心课程《温病学》课程联盟副理事长,中华中医药学会感染病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临床基础学系主任、温病教研室主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课题9项。出版著作及教材30余部,发表论文120余篇。

《温病条辨》评注——治病法论

【原文】



治外感如将(兵贵神速,机圆法活,去邪务尽,善后务细,盖早平一日,则人少受一日之害)。治内伤如相(坐镇从容,神机默运,无功可言,无德可见,而人登寿域)。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治下焦如权(非重不沉)。


【评注】


1.治外感如将

将,即将军,猛之意。治疗外感疾病,立法用药如同将军用兵,贵在神速,战术灵活机动,集中优势兵力,尽早、尽快、彻底地祛除病邪。

外感六淫或疫疠之邪,从外侵入人体,病的初、中期,邪势较盛,正气也未太虚,此时治疗多以祛邪为主,客邪早去,正气自然得安。

祛邪应做到:宣畅肺气自外解、清热祛湿从内消、通利二便自下出,使邪气从内、外、上、下消除。


2.治内伤如相

相,即宰相,稳之意。治疗内伤杂病,立法用药如同宰相处理政务,稳坐宫中,从容镇定,善于策划运筹。

内伤病多属外感病日久形成或饮食不节、先天禀赋不足、七情内伤等因素所致。气血乖违,阴阳失调,往往寒热虚实错杂。用药必须刚柔兼顾,补泻有度。正如宰相划谋,主次得当,详略适宜,知常达变,从容不迫。药量不宜过重,可守方续服。

吴氏在《医医病书·治内伤须辨明阴阳三焦论》中又提出了三焦补法的运用原则:“补上焦如鉴之空,补中焦如衡之平,补下焦如水之注。”

补上焦以轻清灵动为要;补中焦应考虑脾胃的体用之性,使阴阳、升降、燥湿、纳运等功能协调;补下焦之法,若是偏于阴虚者,以收藏纳缩为要,偏于阳虚者,以流动充满为要。


3.治上焦如羽

羽,即羽毛,轻之意。治疗上焦的病变,立法用药如同羽毛一样轻扬,只有轻浮上升的药物才能到达上焦部位。上焦包括心肺,尤其对肺的病变采取如羽治则,符合临床实际。

“如羽”之意包括:药物质轻、药物量小、药味偏少、煎煮时间宜短、多次服用等。


4.治中焦如衡

衡,即秤杆,平之意。秤杆不高不低,讲究平衡。

中焦为脾胃病变,“如衡”之意包括:保持脾胃的升降平衡、权衡湿热程度、用药及煎服法介于上下焦之间。


5.治下焦如权

权,即秤砣,重之意。下焦为肝肾病变,精血同源。治疗下焦的病变,立法用药如同秤砣一样沉重,多选用血肉有情之品,才能直达下焦的病位。

“如权”之意包括:药物质重、药物量大、药味偏多、煎煮时间宜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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