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时评】“申报”的悲哀 | 随笔 周波

【麻辣时评】“申报”的悲哀 | 随笔 周波,第1张

【麻辣时评】“申报”的悲哀 | 随笔 周波,第2张

    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已经实行多年,究竟落实得怎样,实在不容乐观。据查考多年前相关申报的资料看,所递交的申报表千篇一律,最终审核多以“属实”字样而通过。申报的本意可能是为反腐败从源头建章立制,然而,贪官腐败的暴露,大多数是由人民群众举报后得以查处的。

    申报的目的在于公开,以利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俗话说“家有千金邻有秤”。你有多少正当收入、多少资产,实事求是地及时向组织申报,以便组织了解掌握,以强化自律意识,按理说于国于家于党风廉政大有益。问题是这样一项好制度却往往形同虚设。

    一些腐败分子大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攫取资财,有的把资产转移国外,逾千万逾上亿逾几十亿者大有人在。指望这些贪官如实申报是绝不可能的。像多年前查处的海南(当时)最大贪官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把金条藏在鸡窝里,一度成为笑谈。

    申报的坎儿固然可能让已经“成熟”的贪官混过去,但从逻辑上论,严格把住公务员“如实”的诚信关,却是整个党、政府立“信”之始,以防止更多的公务员走到贪官地步的有效机制。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及,就是个人申报与组织审查、考核要紧密挂钩。从近一些年查处的重大、特大腐败案例看,哪一位不是经组织“严密”审查、考核的?为了防止“申报”的悲哀,实行用人失察追究制,也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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