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医院要建立规范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定期分析报告医院细菌耐药情况;要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医院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按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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