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分子》——群众运动圣经
仇恨是最有力的凝聚剂。 ——埃里克·霍弗
恐惧可以被贩卖,仇恨和狂热是极端主义最源源不绝的动力。
历史的相似
尽管狂热的基督徒、狂热的民族主义者和狂热的纳粹分子之间有显著的不同,但鼓动他们的那股狂热,却可以视为同样的东西。
所有的群众运动都会激发其追随者赴死的决心和团结行动的意愿;不管他们宣扬的主张或制定的纲领为何,所有群众运动都会助长狂热、激情、热望、仇恨和不宽容。
而作为一个理性人,我们应当警惕仇恨和不宽容,甚嚣尘上的尖锐气氛,会助长骄傲和敌视的气氛,更可能造成野蛮的流血冲突。
对失意者来说,群众运动是一种替代品;要么是可以替代他的整个自我,要么就是可以替代一些能让他的生活勉强可以接受的元素。
对失业者来说宁愿追随贩卖希望的人,而不愿意追随施予救济的人。
那些民族主义的极端思想当中,存在着狂热分子。所有的群众运动都是从同一类人中间吸引信徒,且吸引的都是同一种心灵。
从德国历史经验来看,用一个群众运动去压制另外一个群众运动,并非是没有危险的,而且代价不一定便宜。
每种群众运动的本质是一种思想的移民,用此种思想去替代另外一种思想。
狂热分子群体中的性格和命运,往往由其最低劣的成员决定。参与历史的游戏玩家一般都是社会的最上层和最下层,占据社会大多数的中间层次恰巧是观众。
社会的低等成员,他们的认为自己的生活已经败坏到无可救药的地步,随时准备加以毁弃。
他们渴望参与某项惊心动魄的事件,去掩盖他们败坏的和无意义的自我,这是他们集体行动的逻辑。
如果他们的生活最近才被毁坏,他们认为自己受到了一个不公正的秩序的剥夺和伤害,所以愿意倾听那些呼吁重新洗牌的人说话。
群众运动的吸引力对为了最起码生活操劳的人,不会有心情、时间去悲愤或者造梦。
人们的不满情绪最高涨的时候,很可能是困苦程度勉强可忍受的时候,是生活条件已经改善,以至于一种理想状态看似伸手可及的时候。
人的不满程度,是跟他与他热切渴望得到之物的距离成反比。那些只缺一样东西的人会比缺很多样东西的人更为不满。
法国大革命的结论证明,最容易让群众运动滋长的环境就是一个相当自由却缺乏舒缓失意感机制的社会。
如果说平等和自由谁更优先的话?
在自由实际存在的地方,平等是大众的热望。在平等实际存在的地方,自由是极少数人的热望。
有平等而没有自由,会比有自由而没有平等更能创造稳定的社会模式。
伴随着个人创造力的衰竭,人们参与群众运动的倾向明显增强。而个人创造力却又与自由相关。
在一个极权社会中,革命会爆发,一般都不是因为人们对压迫和困苦的怒火趋于沸腾,而是自由极权架构出现松动所导致的。
群众运动遇到分崩离析的家族、部落、国家时有机可乘、满载而归。如果是组织完好无缺的团体就必须打击和分化。
自古以来政治上讲求的均势就是分而治之,无论是中国皇权和相权的冲突,还是西方王权和教权的较量,大量均势和分而治之的思想穿插其中。
中国历史上,明朝之前相权一直能够制约皇权。皇权不敢肆意,需要依靠宰相为首的官僚集团来进行国家管理。
直到朱元璋废宰相,到清雍正设立军机处。相权彻底消失不见,官僚集团成为皇权的附庸。
分而治之的时代,皇帝依靠左右丞相、或者三省之间的制约,相权既能监督皇权,皇权也能决定相权。
分而治之的核心思想就是,中心统治层利用下面两层之间彼此的仇视、憎恨、或者消耗会加强对中心统治者的依赖,同时中心统治者能更大的施加自身影响力。
最重要的是能确保下面单层势力的日渐扩大,对中心统治造成影响和威胁。
分而治之最近的一次是慈禧太后利用义和团攻击洋人来增强西方列强对清庭的依赖,可是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慈禧太后的控制。
接下来义和团迅速壮大,且不受控制。最终八国联军忍无可忍自己的人民被屠杀,随即辛丑年《辛丑条约》。
分而治之的政策着力点在于削弱被统治者之间的联系和纽带。有效的分而治之是尽可能培养尽量多的团体或者个人,在他们内部制造矛盾,使他们相互竞争和猜忌。
在国际关系和集体统治的行动逻辑上经常可以窥见其理论模式。
《权力的游戏》奉行混乱是阶梯理念的“小指头”贝里席,就是贯彻的分而治之,制造竞争和猜忌。
但是如果不满情绪日益高涨,就必须加强共同凝聚力。因为不受控制的混乱将影响统治甚至吞噬个体。
如果这种凝聚力加强的更有效,将会使个体形成一种强烈的民族感。当个体视自己为团体的一员时,不仅会迸发出巨大的生产力,同时也会为了团体而牺牲自己。
自我牺牲
无论团结还是自我牺牲精神都需要以自轻为前提,就是看轻自己生命、轻视自我价值。
在一个团体中团结和巩固自我的牺牲精神,就是为了增强自我牺牲的意识。
宗教和革命组织之所以有经久不息的生命力,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其文化内涵和行动纲领,而是那些催发人内心深处最隐忍不发和潸然泪下的英雄主义牺牲精神。
一个积极的自我牺牲策略在于,在其追随者当中培养一种失意者的心理和行为准则。
事情本质在于有一个发泄孔或者有一个能持续灌输梦想的地方,他们的理想转移到其他地方,而不是自我牺牲的本身。
而做好赴死的状态,需要个体从血肉之躯剥离出来,强化其精神意识的重要,忽略其血肉之躯的无关紧要。这也是宗教通常的做法。
而集体的意识能强化自我牺牲的意愿,因为对个体特殊性的抹杀就是毁坏其个体独立意识。
我们只是永恒之物的一部分
碰到死亡和苦难的威胁,个人是无法依赖自己的勇气的。
他仅有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其自身,而是在于他隶属的某个伟大、光荣、正确的集体。
这种信仰主要来自于认同,通过认同个体已经不再属于他自己,而是成为某种永恒之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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