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侵权网站页面能否构成作品

面对侵权网站页面能否构成作品,第1张

网站的页面能否构成作品?前不久,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判定原告北京某整合营销传播公司网站页面构成汇编作品,被告构成侵权。现阶段,该判决已生效。实际上,网站页面抄袭之争并不罕见,为此,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页编排只需具备独创性就能够构成汇编作品,从而得到版权保护。他同时强调,这里的保护对象是材料的选择和编排。山寨”网页侵权据了解,北京某整合营销传播公司系具备一定知名度的整合营销传播公司,该公司偶然发现,深圳某科技公司经营的网站抄袭、盗用了其门户网站的绝大多数页面版式设计。北京某整合营销传播公司认为,深圳某科技公司的行为已经造成客户认知混淆,因此其以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深圳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深圳某科技公司辩称,涉案网站为原项目负责人超越授权私下自费授权委托第三人制作,系原项目负责人的个人行为,其为此并不知情也不认可,且涉案网站现已关停,其不需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某整合营销传播公司网页构成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其网页中包含的单个元素有可能是常用设计元素,但网页设计者通过智力劳动进行了独特的选材和编排,该网页的版面设计、图案色彩的选择与组合、栏目设置等多个方面均体现了设计者独特的审美观和创造力,具有很强的独创性,且在互联网上以数字的形式固定。这一创作方式,满足汇编作品的基本特征,归属于我国著作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面对侵权网站页面能否构成作品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