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丨贾连翔:跳出文本读文本:据书手特点释读《参不韦》的几处疑难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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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文本读文本:据书手特点释读《参不韦》的几处疑难文句*
贾连翔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摘要:清华简《参不韦》是由“《保训》书手”两次抄写而成,根据其字迹所反映的个人特点,可将《参不韦》简72的“魝”校读为“割(害)”;将简41、94写作“兵”形的“戒”字,从同形字中分出来;将简62、73、118三处与“由”字同形的“古”,读为“辜”;将简14、47、60从“厇”声的“”等字,释读为“橐”,训为藏;将简44整理报告释为“湄”之字,改为“”,并将所处文句读为“几(机)(速)女(如)(电),神(速)女(如)(化)”。另据“《皇门》书手”对他抄写内容的校改,可将“民盈”之“民”读为“弥”。这些试解旨在说明,面对具有鲜明书写特点的写本古书,其文本整理的疑难问题,可以尝试“跳出文本读文本”来思考解决。
深入了解书手的字迹特点,不仅可以为古书传抄带来一些新知,也可以对文本中的疑难文句提供释读线索和思路,新刊布的清华简《参不韦》为此提供了较为突出的案例。该篇有简124支,现存2977字(重文、合文、序号以一字计),经研究发现,通篇有三种字迹,分属两位书手,如果“以其抄写内容首次出现在整理报告的篇目为代表的命名方式”,[1]则可称他们为“《保训》书手”和“《皇门》书手”。
《参不韦》是由“《保训》书手”抄写主体(含顺序编号),由“《皇门》书手”校雠。值得注意的是,后者至少修改了13个字,[2]如果这些校改都是针对抄写错谬的话,“《保训》书手”在本篇的错误率高达4.4‰,这还不算下文将要讨论的部分内容。与此同时,“《保训》书手”在本篇中进行了两次有一定时间间隔的抄写,以简20为分界,前后字迹颇有不同,但又各自统一,是一种新见的“同卷异写”类型。[3]再联系他在《保训》中所呈现的书写面貌,以及他对一些文字的特殊创造,如将“(殃)”字写作“”(上部从“才”,甲骨文“灾”字即已附加“才”声,《参不韦》中又多以“才”通“灾”,这是以形声字的声符或通假字作为意符;下部所从之“央”的中下半部也变为“夭”,属变形音化)。[4]将这些现象情况综合起来,我们认为“《保训》书手”很可能具有一定齐文化背景,能熟练掌握不同的书法风格和当时通行文字的多种异体,且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个性鲜明的审美追求,但抄写作风着实不够严谨。
基于对《保训》书手特点的认识,我们可以尝试对《参不韦》中的几处疑难文句进行讨论。
一、由“宪”之讹形释“割(害)”
《参不韦》中见有下列一组字:
“”左侧所从虽与“”(“宪”字所从)有一些讹变,但根据文义二者应是同一字之异体,且应以简99的字形为正,将之释读为“(显)”。“”则是在“”下加了“又”旁,读为“显”,文义亦通。
由此联系到简72的“魝”字,倘若如字释读,放诸简文扞格难通。但当我们了解了本篇书手有将“”的上部讹写成“鱼”形的弊病之后,就可以考虑“魝”是“割”字之讹,在文中读为“害”,正契合于文意。
二、释用为“藏”义的“(橐)”字
简文中有下列一组文义相同的字:
这组字以“厇”为读音,词义应与“掩盖”“匿”相近。简96又有“勿盍(盖)勿匿”语,与“弗厇弗匿”相应。整理报告将这组字皆读为“宅”,认为“宅”有“隐瞒之义”。此对于文意理解而言是正确的,但“厇”“宅”并无这一类的故训,因此其释读仍可商讨。
由“”字出发,我认为这组字应释读为“橐”。“厇”从乇声,“橐”从石声,均属齿音铎部。傅奕本《老子》“故贵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之“托”,马王堆帛书乙本作“橐”。[5]郭店简本《老子》甲简23“天(地)之(间),丌(其)猷(犹)与”之“”,[6]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本,王弼本俱作“橐”。[7]“”与“”应为一字,当分析为从囗,乇(或厇)声,是比“橐”更为减省的形声字。《玉篇》《集韵》等还收录有“橐”之古文“”“”,它们与“”“”的构形方式是相一致的。
“橐”的本义是“盛物之袋”,其名动用法古书习见,义为用口袋敛装。由此进一步引申出“敛藏”义,是比较自然的。传世古书虽未见相关文例,但《汉语大词典》已有“藏”“窝藏”的义项。“橐”与“囊”本义相近,其词义的引申情况亦可相参。《诗·大雅·公刘》:“乃裹餱粮,于橐于囊。”毛传:“小曰橐,大曰囊。”[8]“囊”明确引申有“藏”义,见于《管子·任法》:“世无请谒任举之人,无闲识博学辩说之士,无伟服,无奇行,皆囊于法,以事其主。”尹知章注:“囊者,所以敛藏也。谓人皆敛藏过行,以顺于法,上事其主。”[9]《参不韦》中的这组“厇”声字,也正用于“敛藏过行”的语境之中。
“”“”“厇”语境用法相同而用字不同,与上节所举“”“”“”相类,大概与底本无关,更可能属于“《保训》书手”的避复行为,亦是其创新性的一种反映。
三、区分与“兵”同形的“戒”之异构字
简文中有写作“兵”形之字3例:
“兵”属常见字,上表例1用为本字当无疑问。然简41、94两例,倘若如字释读则很难讲通。整理小组讨论时王磊先生曾提出,后两例可能是“戒”字异体,即将“廾”上所从之“戈”换为近义意符“斤”,从而与“兵”字同形混讹。例2“戒民”与“教众”相对应,例3“自戒”与“自慎”“自质”并列,这个看法显然是可信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组同形字的分布,正符合简20前后的分界,可见这一现象属于前面提到的两次抄写的区别。将作为意符的“戈”换作“斤”,似乎符合战国文字一般的异构逻辑,但“戒”的这一异体在文字系统内部已与“兵”字同形,必产生混讹,因此它不宜通行,大概只是“《保训》书手”一时兴起的创造。
四、由“固”释与“由”同形的“古(辜)”
简文中有下列一组字与“古”相关的字:
其中“古1”是标准形体,而“古2”则与楚文字常见的“由”字同形。在例7、8之字无疑应释为“由”,“(征)由”即征用。与此同时,因“古1”形体的存在,出于同篇内部用字的区别与统一的角度考虑,整理小组最初将“古2”也皆释为“由”。大家都知道,古文字常于“口”形中加入饰笔,因此与“由”同形的“古”字也很常见。如果我们借助上表所举“固1”与“固2”的并列,再结合前面提到“《保训》书手”的“同卷异写”情况就不难看出,“古1”“固1”与“古2”“固2”在文中的分布,也符合简20前后的分界,应是在两次抄写风格不同的情况下所选用的不同形体。在第二次抄写中,“古2”与“由”应视为同形字而分开释读。
“古2”在文中的3处用例均与刑罚相关,应读为“辜”。“不辜”即“无辜”,指无罪而获罪。《尚书·多方》:“开释无辜,亦克用劝。”[10]《诗·小雅·正月》:“民之无辜,并其臣仆。”朱熹集注:“与此无罪之民,将俱被囚虏而同为臣仆。”[11]《管子·参患》:“法者,将用民之死命者也;用民之死命者,则刑罚不可不审;刑罚不审,则有辟就;有辟就,则杀不辜而赦有罪;杀不辜而赦有罪,则国不免于贼臣矣。”[12]《吕氏春秋·听言》:“攻无辠之国以索地,诛不辜之民以求利,而欲宗庙之安也,社稷之不危也,不亦难乎!”[13]此皆可与简文内容相参。
由“古2”和“由”的同形异用,容易想到“”和“”也存在相对应的情况。二者在文中也是同形,据文意,前者应读为“辜”,后者则应读为“由”。
“同形异用”现象在“《保训》书手”所抄写的内容中已非个例。同样很典型的例子还有本篇“四方”之“方”皆写作“”(凡五见),与楚文字常见并且也出现于《保训》的“尧”字同形。当然,这种所谓“尧”形之“方”还见于楚帛书、湖南常德所出的距末,[14]不是《保训》书手的发明。这说明这类“同形异用”并非缘于“《保训》书手”的大意讹误,而是在他比较全面地掌握这些文字异体用法的情况下所做的一时选择。
五、“机速如电,神速如化”句试读
简43-44有这样一段内容:
日秉日月之几(机)辂(略),以还于亓(其)(则),几(机)(速)女(如)湄,神(速)女(如)。(简43-44)
湄,疑读为“睨”。《墨子·经说上》:“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寡,读为“顾”。“睨”“顾”义近,对举连用。王充《论衡·初禀》:“天无头面,眷顾如何?人有顾睨,以人效天,事易见,故曰眷顾。”《卜筮》:“吉人与善兆合,凶人与恶数遇,犹吉人行道逢吉事,顾睨见祥物,非吉事祥物为吉人瑞应也。”“如睨”“如顾”,大概指“机”与“神”稍纵即逝、难以得见之意。
关于第一个比喻,如果考虑到“《保训》书手”并不严谨的抄写作风,同时将所谓“湄”字与该书手所写近似部件相比较,尤其是参考简121“神”字右下形体的变化,我认为该字可能是“”字之讹。
“申”“电”本一字之分化,《说文》分析“电”从雨从申,“氵”与“雨”作为同类意符常可互换,因此“”可视为“电”之异体。战国古书也有以“神”通“电”之例。[15]古汉语常以“电”形容疾速,如《管子·七法》:“故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16]《文选·江赋》“电往杳溟”,刘良注:“电,谓疾也。”[17]同书收《七命》“千锺电釂”,李周翰注:“电,疾。”[18]
第二个比喻涉及的“”,即“顾”,属见母鱼部,今试读为晓母歌部之“化”。二者声母都属牙喉音,韵部旁转,中古音都是二等合口。“”在战国竹书中除作“顾”字本用之外,亦习通“寡”,而与“化”相通,过去例证寡鲜,今试举一例。上博简《从政》曰:
[教之以]豊(礼)则(化)而为(仁),(教)之以型(刑)则逐<遯>。
“如(化)”是古书习语。《逸周书·武称》“各宁其亲,民服如化”,孔晁注:“变化之顷,谓其疾。”[25]《群书治要》引《逸周书·文传》:“明开塞禁舍者,其取天下如化;不明开塞禁舍者,其失天下如化。”[26]“如化”又作“若化”,《吕氏春秋·孟秋纪》:“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27]银雀山汉简《尉缭子·治谈》“故曰明于[禁舍开塞,其]取天下若化”,[28]王念孙谓:“'如化’者,言其速也。”[29]
此外,《庄子·至乐》“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成玄英疏:“机者,发动,所谓造化也。”[30]即指事物变化之所由。又《周易·系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韩康伯曰:“神也者,变化之极。”[31]据此我们可以知道,“机速如电”与“神速如化”皆是说天象变化十分疾速。
六、据校补字迹试读“民(弥)盈”
简文中“民”字凡21见,多用为本字,如“万民”等。但其中有三处与“浧/(盈)”固定搭配的用法,颇有不同。其文例为:
(1)五未(味):(启),乃以爯(称)五(则)、五行、五音、五色之上下大少(小),以【简18】班为之䝭(厚),民浧(盈)有量有算。隹(唯)和。【简19】
(2)(启),秉㫳(辰)【简44】之四正,民(盈)以成(岁),㫷(期)乃或(起)。【简45】
(3)乃上隹(唯)天,司几监【简47】(乂),民(盈)而泩(省)之。【简48】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处“民”字都经过“《皇门》书手”的校改,相关情况可参下表。这也是他在本篇中修改最多的单字,现在看来应是与该字的特殊用法直接相关。
由此推及“《皇门》书手”所改的第四处“民”,其文曰:
(4)爯(稱)以五悳(德),和以五(味),民以(匡)以自定(正)【六五】也。
结语
书手作为写本古书的直接呈现者,对写本的特点有相当大的决定作用。战国竹书中的文字常被认为是当时的“俗写体”,这个“俗”即是对书手个人特点变化多样的总体认识。即便抄写制作古书在当时有大的职业守则,然而就具体执行的每个书手而言,其文字知识水平有高下之别,文化结构背景也可能有国别地区之异,甚至在性格上有的中规中矩而墨守底本,有的颇具才华、善于革新却不够严谨,等等,可以说书手特点是古书抄写流传过程中的重要“变量”之一。我们在整理写本古书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古书抄写流传的复杂性,不得不考虑这些“变量”在文本中可能起到的作用,尤其是像“《保训》书手”这样个性特点突出的抄写者,其对文字的影响应予以特别关注。这中间遇到的一些文本疑难问题,或许可以尝试通过“跳出文本读文本”的办法来思考解决。
附记:本文草成于《参不韦》整理报告定稿后,部分意见已在整理报告校样修改过程中被采纳。
注 释
* 本文是北京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清华简古文字数据库建设与相关问题研究”(20YYA001)阶段性研究成果。
[1]贾连翔:《清华简“〈尹至〉书手”字迹的扩大及相关问题探讨》,《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13辑,成都:巴蜀书社,2021年,第79-100页。
[2]具体为简3之“”,简18、45、48、65之“民”,简23之“之”,简27之“逗”,简47之“隹”,简64之“夂”,简65之“”,简114之“啟”“天”“则”。
[3]贾连翔:《守正与变易之间:“同卷异写”现象的发现与古书底本特色判定方法的反思》,待刊。
[4]此承黄德宽先生告示。
[5]杨丙安著,杨雯整理:《老子古本合校》,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52页。
[6]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12页。
[7]杨丙安著,杨雯整理:《老子古本合校》,第23页。
[8]《毛诗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本,第1167页。
[9]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03页。
[10]《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486页。
[11]朱熹:《诗集传》,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第151页。
[12]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第58页。
[13]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92页。
[14]参李守奎:《释距末与楚帛书中的“方”字》,《汉语言文字研究》第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19-124页。
[15]白于蓝编著:《简帛古书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302页。
[16]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第117页。
[17]萧统选编,吕延济等注,俞绍初、刘群栋、王翠红点校:《新校订六家注文选》,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766页。
[18]萧统选编,吕延济等注,俞绍初、刘群栋、王翠红点校:《新校订六家注文选》,第2294页。
[19]白于蓝编著:《简帛古书通假字大系》,第356-357页。
[20]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75页。
[21]杨伯峻:《列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48页。
[22]张纯一:《晏子春秋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76页。
[23]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第923页。
[24]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第256页。
[25]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撰:《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卷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46页。
[26]魏徵等撰:《群书治要》卷八《周书·文传解》,日本早稻田大学图书馆藏天明七年刻本,第10a叶。
[27]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第174页。
[28]山东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贾连翔整理:《银雀山汉墓简牍集成〔叁〕》,北京:文物出版社,2021年,第3页。
[29]王念孙:《读书杂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7页。
[30]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629页。
[31]李鼎祚撰,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03页。
[32]陈剑:《〈上博(六)·孔子见季桓子〉重编新释》,《战国竹书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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