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偷给小三钱,怎么要回来?
【情景还原】
笔者近期接到一起案件,男女双方结婚十多年,孩子也都上小学了,结果女方发现男方有偷偷给小三转钱,逢年过节发红包,还开了支付宝的亲密付支付方式。
发现后,女方给男方摊牌,男方出于挽回婚姻的目的,一五一十向女方陈述了双方怎么认识的、转过多少钱、这种情况维持多久了等。
女方后联系了小三要求归还老公转给她和给她花的全部款项十八万多,小三拒绝并明确说这是赠与,无需归还。
迫于无奈,女方联系了笔者希望能够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帮助要回这十八万元许。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思路】
笔者帮助女方先行联系小三,沟通并进行录音巩固了男方转账的一个事实,当然不出意外,小三的理由还是这些钱算赠与,不可能退。
之后,笔者将整个沟通情况和诉讼的办法告知女方,女方同意委托笔者代为起诉小三与配偶。
笔者以女方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赠与合同纠纷,经过诉讼,最终法院支持小三归还女方十八万元多。
总结:碰到自己的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小三的,不要因为这个事情在你们夫妻内部产生争执,这时候应该一并对外先行要回款项,而夫妻之间原谅与否、离婚与否,笔者在此不发表任何意见,每个人选择不同。
释明:本案并不针对男性或者女性,切勿对号入座,笔者在执业过程中,碰到过男方转账,也碰到过女方转账的,所以性别与案件无关,同样也并非是所有收款对象都是小三,要注意分辨。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