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传统认知:从洪武四大案之首的胡惟庸疑案探究宰相制度的废除

颠覆传统认知:从洪武四大案之首的胡惟庸疑案探究宰相制度的废除,第1张

在中国,宰相是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统称,“宰”有主宰之意,“相”有辅佐之意,最早可追溯至商朝时期,宰、相联称始于《韩非子·显学》,但历朝历代所指的官名和职权范围却不尽相同,但是宰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后,最终在明太祖朱元璋手上被彻底废除,那么朱元璋为何要费尽心思废除宰相制度呢?这一切还得从洪武四大案之首的胡惟庸案说起。

胡惟庸案

濠州定远人李善长是明朝首任丞相,与胡惟庸是同乡。胡惟庸在李善长的帮助下,从知县做起,在官场中摸爬滚打了十多年,虽然仕途蒸蒸日上,但毕竟资历太浅,又不是朱元璋身边的红人,所以未能封爵。不过,朱元璋大封功臣之时,他得到了参知政事的官职。明朝初期,朱元璋在中书省设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参知政事是丞相的助手,李善长明显是要将他当作自己的接班人来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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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与朱元璋

当时,朱元璋正在清洗对他构成威胁的开国功臣,稍不留神就会被牵连其中而丢掉性命,胡惟庸是李善长的心腹,得以安然无恙。在李善长卸任之前,朱元璋在斟酌新丞相的人选时,曾向“半仙儿”刘伯温请教,在这个问题上刘伯温的态度是这样的:“皇帝是车夫,宰相是马,我怕他会把马车掀翻。”言下之意,就是反对胡惟庸当丞相,但最终胡惟庸还是坐上了丞相的位置,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李善长虽然已经退休,但他在朝中的影响力依然很大。后来刘伯温病重时,朱元璋曾让胡惟庸和太医前去探望,刘伯温服下了太医开出的药方,病情突然加重,不久便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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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长画像

洪武四年(1371年),胡惟庸得到李善长的举荐,升为右丞,上一任左丞汪广洋也理所当然升任右丞相,然而,汪广洋身为右丞相,却没有任何建树,于是朱元璋把汪广洋发配到了广东,胡惟庸接替了他的位置。胡惟庸得势后,甚至连生杀黜陟等大事都私自决断,奏折呈给朱元璋之前,都要经过他的审核,如果有不利于自己的地方,就会被扣下。

洪武十年(1377年),汪广洋回京与胡惟庸共同担任丞相,但汪广洋却任由胡惟庸为所欲为。很快,占城国进贡事件发生了,洪武十二年(1379年),占城国进贡,胡惟庸和汪广洋知而不报,宦官得知才禀报皇帝,朱元璋大怒,两人叩首谢罪,最终将责任归咎于礼部,而礼部则将此事归咎于中书省。之后,御史中丞涂节向朱元璋告发胡惟庸给刘伯温下毒一事,朱元璋向汪广洋求证,汪广洋说不清楚,朱元璋痛斥汪广洋尸位素餐,把他贬到海南,在前往海南途中,朱元璋又在他身上安了一些罪名,最后被赐死。胡惟庸虽然侥幸过关,但是他的命运却已经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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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广洋画像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家乡老宅的井中突然涌出醴泉,人们都说这是祥瑞,他大喜过望,并借此邀请朱元璋前往观赏,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意外发生了,看守西华门的太监云奇早就知道了胡惟庸的阴谋,所以拦住了朱元璋,侍卫们立即冲了上去,差点将他杀死,但是他一动不动,手指指向胡惟庸的宅邸。朱元璋心知不妙,急忙爬上宫墙,只见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朱元璋大怒,当即下令捉拿胡惟庸,当天就将其处死,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又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等开国功臣,胡惟庸案在十余年的时间里,被处死的人数超过了三万,是洪武四大案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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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画像

此案的来龙去脉,让人不禁联想到了《春秋》中的“郑伯克段于鄢”,郑庄公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定,故意让弟弟段肆意妄为,放纵到一定程度后,才一网打尽。胡惟庸才智过人,当了这么多年的丞相,势必与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最后被朱元璋以谋反之罪诛九族,朱元璋利用胡惟庸一案,宣布废除沿用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

莫须有的谋反?

有关胡惟庸案,明朝史籍中的记载多有冲突,史学界对胡惟庸谋反的质疑甚嚣尘上,很多学者对此都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胡惟庸案不过是朱元璋为解决君权与相权之争而找的借口,其结果是将宰相制度完全废除,清朝还专门用“凿空说鬼”来形容胡惟庸谋反,那么历史真相究竟如何呢?

先看“云奇告变”一事,《明太祖实录》记载,朱元璋准备到胡惟庸家拜访的四日之前,御史中丞涂节就已经告发胡惟庸谋反,朱元璋生性多疑,在这种情况下绝不会再到胡惟庸家里观赏什么“祥瑞”,很显然,所谓的“云奇告变”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明史》中并没有“云奇告变”的说法,只是说胡惟庸谋反的消息被御史中丞涂节揭发出来,当即就被问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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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

再看导致汪广洋被杀的占国城进贡一事,胡惟庸真的有过错么?其实,汪广洋、胡惟庸这两位丞相都是依规矩办事,万历年间的《大明会典》卷一百零五记载:“自占城以下……诸国来朝时,内带行商,多行谲诈,故沮之。自洪武八年,沮至洪武十二年,方乃得止。”,按照《大明会典》,占城国的贡品是不能入朝的,这说明胡惟庸的确是依规矩办事,可是朱元璋一怒之下哪管什么规矩不规矩,汪广洋和胡惟庸自然要磕头认罪。

其实,胡惟庸案是明初党争的延续,也有学者对此进行了整理。明初尽管有科举制度,但在洪武六年(1373年)就中断了,直到洪武十七年(1384年)才重新恢复,因此,明初主要实行的是举荐制度,官员的晋升都是靠功臣的推荐,其中最有权势的当然就是丞相,他的用人逻辑往往会给下面的官员一种参考,于是自然形成了一个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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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画像

淮西派是明初政治中最大的一股力量,是与朱元璋共同打江山的主力,为首的是李善长,当时的左丞相。浙东派是追随朱元璋征战四方的浙江东部的功臣,包括宋濂和刘伯温,他们的势力比淮西派要弱一些,为首的是刘伯温。

两个派系原本相安无事,但淮西派首领李善长做了丞相后,眼高于顶,目中无人,刘伯温杀了他的亲信李彬,他一怒之下就和浙东派展开了较量,但是刘伯温也不是省油的灯。两个派系开始在暗中较劲,在朝堂上安插人手,充当自己的代言人,打得不可开交,胡惟庸是淮西派第二任首领,击败了浙东派第二任首领杨宪。淮西派取得了巨大的胜利,造成了淮西派一家独大的局面,一旦朝中派系力量强大起来,皇帝就有被架空的危险,这可不是朱元璋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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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温画像

因此,朱元璋如果不想被架空,只能用“莫须有”的罪名来对付胡惟庸和他的亲信。当然,光靠嘴说是不能服众的,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因此,洪武十九年(1386年),发现胡惟庸与倭寇有勾结,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又发现胡惟庸与蒙古人有勾结,从胡惟庸被处死到此时已经过去了十年,朱元璋迫于形势不得不把胡惟庸案做成一个大案要案,这样才能达到他的政治目的。

中书省必须废除

朱元璋从一开始就有意对皇权进行重新界定,必须要收回的就是行政大权,因此拿中书省长官开刀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中书省为国家的行政中心,由丞相直接管理、统辖六部,在这种体制下,中书省的权力很大,朝廷呈上的奏折,皇帝看原件,丞相看副本,可每日呈上的奏折实在是太多了,皇帝也没办法全部看完,于是便有了丞相与中书省的直接批复,皇帝的精力只够处理那些比较重要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胡惟庸能提前看到奏折,并把那些对他不利的奏折给扣下的原因。

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下令“天下奏章不得关白中书省”,其用意何在?意思就是奏折不再交中书省,朱元璋亲自看原件,不管他能不能看完,反正中书省的权力被削弱了,丞相的地位也受到了威胁,当时谁当丞相谁倒霉,胡惟庸就是最倒霉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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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达画像

明朝共有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四位丞相。徐达常年在外征战,其他三人都很尽职,但问题在于,胡惟庸所代表的相权与朱元璋对君权的认识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换句话说,胡惟庸和汪广洋两人要么因为自己的无能被处死,要么因为做事太多触犯了皇帝的权威被处死。到了最后,李善长这个已经告老还乡的人,也是同样的结局。宰相制度触碰到了朱元璋所主张的中央集权,必须加以处理,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大将军蓝玉谋反,蓝玉也被杀了。

三使司代替中书省

明初大多数的制度都沿袭自元朝,《明太祖实录》记载,朱元璋对此颇有微词:“胡元之世,政专中书。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深可为戒。”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废除行中书省,以三个机构代替,分别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负责地方行政、财务;提刑按察使司负责监察、司法;都指挥使司掌管军事防御,三个机构直接隶属于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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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司

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书省和丞相终于被废除,相当于朱元璋既是一国之君又是政府首脑,任命四辅官为自己出谋划策。这一年朱元璋不仅废除了宰相制度,还废除了大都督府,朱元璋在明朝开国之前,就设置了统军大元帅府,明初改为枢密院,之后又改为大都督府,以节制中外诸军事,朱元璋提出“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将大都督府一分为五,分别是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都设有左都督、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

同时,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分别管理京城和地方驻防,并负责有关区域的军事行动。五军都督府的职权只局限于地方军政,并不能动用兵马,兵权由皇帝掌握,此后五军都督府始终未变,自明成祖朱棣起,五大都督府与兵部一直斗得不可开交,一直到明朝中后期,兵部统领五大都督府后才告一段落,但由于兵权始终掌握在皇帝手中,所以没有出现军队失控的情况,更没有出现地方军阀凌驾于皇帝之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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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雕像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废除四辅官,并宣布仿照宋朝的制度,将四辅官改成殿阁大学士。后来,明成祖朱棣在文渊阁建立了内阁,大学士也参与到了军事讨论之中。总之,要废除丞相就需要有足够的精力和丰富的经验,不然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三法司代替御史台

明朝司法制度最主要的特点是监察体制,朱元璋设立了御史台作为专门的监察机构。

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建立通政司,其职能是接收来自全国各地的奏章。

洪武十三年(1380年),御史大夫陈宁与御史中丞涂节因与胡惟庸案有牵连而被处死,御史台一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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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央集权示意图

洪武十五年(1382年)重建为都察院,并以都御史监事,这一机构的成立,主要是为了给皇帝提供“眼线”,既能揭发、检举官员贪污受贿、滥用权力等行为,又能将好官员推荐给上司。在都御史之下是各省的监察御史,他们是分布在各地的“眼线”,负责监督和报告各地官员的不法行为,以及民间的流言。

在整个司法系统中,除了都察院之外,最出名的莫过于大理寺了,其作用是对都察院、刑部的裁决进行再审,并与都察院、刑部共同组成三法司,都察院、六部、通政司又称“七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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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允炆画像

朱元璋执政期间,尽管还没有出现政治、社会危机,但是后来的接班人继承了一个弱势的政权,由于缺少有能力的官员,这个政权无法继续有效地运转,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驾崩,他的孙子朱允炆继位时,竟然没有一个贤臣来辅佐。

朱元璋扩大了皇帝的权力,废除了宰相制度,并且用最严厉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子孙后代,让他们永远不要再设立“丞相”一职,但迟早有一天,他的子孙后代会用其他的方式把丞相请回中央,比如殿阁大学士、内阁首辅。原因很简单,丞相的事情不是皇帝一个人就能解决的,那些出生在深宫里的接班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去管理那些繁杂的政务,当然,丞相的职权早已丧失,后世的严嵩、徐阶、张居正,都只能用新的方法来行使自己的权力,由此翻开了宰相制度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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