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延长至明年2月底
12月28日,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统一将我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各市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本报记者 万德龙
12月28日,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统一将我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各市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本报记者 万德龙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