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科前沿 | 杨玲等:内驱与外引:层级视角下乡村治理的驱动机制研究——基于贵州省石阡县S村“村社合一...

政科前沿 | 杨玲等:内驱与外引:层级视角下乡村治理的驱动机制研究——基于贵州省石阡县S村“村社合一...,第1张

摘 要

乡村有效治理是一个多层级、有重点、分阶段的“内外兼治”过程,既要有外部引领,更要有内生动力。当前,技术赋能和制度赋能为乡村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制度条件,乡村内生动力的生发更多地有赖于具有能动性的乡村内部主体,并集中表现为一种“领导激活—资源整合—治理内化”的驱动机制。在乡村治理的操作层面,村干部的变革型领导力是有效激发村民内生发展动力和乡村自主治理潜力的内生驱动力;在乡村治理的组织层面,“村社合一”是有效整合乡村既有和潜在资源的核心组织模式;在乡村治理的制度层面,党建引领村庄多方主体参与共同生产,是有效推进村庄治理内化的重要参与方式。乡村治理三个层级的统合推进,将整体驱动乡村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

关键词

乡村治理;党建引领;村社合一;变革型领导力;驱动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国乡村治理长期面临着多重挑战,如乡政村治体制的发展演进、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乡村“空心化”“原子化”“个体化”、乡村精英在乡村治理中的矛盾角色等问题,这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内部条件的约束。在中国现阶段的乡村治理中,尤其是对于民族地区的乡村而言,当下最首要也最具挑战性的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进而实现有效治理。

从外部进路来看,党建引领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外生驱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提出精准扶贫政策、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把乡村治理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在制度建设上,陆续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强化了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了乡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在经济建设上,通过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压实村党组织干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发展村党支部领办型合作社,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助于夯实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在人才建设上,通过要求“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及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党的领导、国家的政策和投入切实转化为从实践出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概而言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重在制度、关键在人。

从内部进路来看,村干部的领导力是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推动乡村自主治理的重要内生驱动力。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投入都必须通过村干部来推动实施和转化为发展成果。村干部是公共政策“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在完善政策设计、实现政策效果、推动政策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能动作用。相应地,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村干部作为乡村治理的一个关键主体,乡村治理对村干部的领导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村干部要成为村民的带头人,激发村民干事创业的主动性,让村民认识到乡村治理对于村庄和村民个人的价值和意义,凝聚村民共识,共建美好家园;另一方面,村干部要向村民宣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振奋村民奋发向上的精气神,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激发村民的内生发展动力。因此,村干部的领导力是驱动乡村治理状态“由外向内”转化、实现“内外兼治”的重要力量。

事实上,在制度赋能和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当下,乡村治理的外部环境和资源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情感治理逐渐成为乡村治理的一个新转向,乡村内生动力的生发更多地依赖于具有能动性与创造性的乡村内部主体及其互动关系,如村干部的领导力、干群关系等。但是,当前的研究对村干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角色及其作用机制的探讨仍相对有限,对村干部如何影响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以及乡村治理驱动机制的分析尚有待深入。基于上述讨论,本文以村干部的领导力为切入点,立足于乡村治理“操作层—组织层—制度层”的层级视角,通过将变革型领导力与自主治理关联起来,构建了一个理解乡村治理驱动机制的“领导激活—资源整合—治理内化”分析框架,并通过对贵州省石阡县S村“村社合一”典型案例的调查分析,以期进一步验证村干部的变革型领导力对于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提升村民自治效能的重要作用及其内在机制,为推动乡村有效治理提供理论解析和经验参考。

二、一个分析框架:

领导激活、资源整合和治理内化

中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党对乡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村民自治和乡村全面振兴等三方面的紧密结合。这既是乡村治理实践的要求,也具有理论探索的空间。对此,变革型领导力和自主治理分别作为当前领导力理论的主流范式和公共事务治理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理论框架,与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所需的村干部领导力和乡村治理层级要求十分契合,对乡村治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本文通过将变革型领导力提升与自主治理关联起来,构建了一个理解乡村治理驱动机制的“领导激活—资源整合—治理内化”分析框架。

(一)理论基础:

变革型领导力与自主治理

1.变革型领导力

领导力是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等领域重要的研究内容,也是近年来广受重视的热门领域,对管理实践产生重大影响。国外关于领导力的研究繁盛,领导力理论发展进程可分为两个时期:传统领导力理论时期和新型领导力理论时期。传统领导力理论的典型代表为领导特质理论、领导行为理论和领导权变理论。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关于领导力的研究进入到新型领导力理论时期,对领导力的探索更加多元化和精细化,更加注重领导和下属的互动关系,其代表性理论包括成员交换理论、魅力型领导理论和变革型领导理论等。

变革型领导力强调在领导者与追随者互动过程中,通过领导者自身强有力的内在价值观和理想,让追随者感受到所从事工作的愿景、价值和意义,有效地激励追随者发挥最大潜能、超越自身利益去追求集体更高层次的目标,进而实现集体的高绩效和高水平发展。西方变革型领导理论包含四个维度结构:理想化的影响力、鼓舞性激励、智力激发和个性化关怀。李超平等基于中国的文化背景,将变革型领导力四个维度修正为:其一为德行垂范,主要指领导者具有奉献精神、能够以身作则、牺牲自我利益,并且言行一致、说到做到等;其二为愿景激励,主要指领导者能够向追随者描述未来和解释所做工作的意义,让其了解单位或部门的前景,并为其指明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等;其三为领导魅力,主要指领导者业务能力过硬、思想开明,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事业心,能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工作等;其四为个性化关怀,主要指领导者能根据追随者的个人实际情况为其创造成长环境,关心追随者的发展、家庭和生活等。修正后的变革型领导理论在中国大量场景研究中得到了较好的验证。相关研究也表明,村干部的变革型领导力对于提升村民的公共服务动机、实现农村集体行动具有显著的促进效果。

2.自主治理

自主治理主要是指由利益相关群体的内部成员或委托人通过自主组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治理,而非完全依靠政府或市场的力量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虽然自主治理理论已经被广泛用于解释中国多个行业领域的实践,如民间商会自治、行业协会运作和城市社区治理等,对于理解和分析乡村治理也同样具有适用性。首先,自主治理适用于较小规模的公共事务治理,与中国乡村普遍的小村庄规模相适应;其次,自主治理依赖于占有者内部的信任和社群观念,与中国乡村内部文化集成度高、认同度强的特点相一致;最后,自主治理的前提之一是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这与中国乡村历史传统与村民自治现实是相匹配的。

自主治理研究者认为实现可长期存续的治理需要厘清三个层级、遵循八项原则、解决三大问题。首先,需要厘清公共事务治理三个层级的规则,即操作规则、集体选择规则和宪法选择规则,这是自主治理实现完整且长期存续的必要内容。操作规则是从操作层对直接影响占用者日常决策的问题进行说明,涉及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占用、提供、监督和实施等过程;集体选择规则是从组织层对占用者及其公务人员如何制定操作规则进行界定,涉及公共事务治理中的政策制定、执行和评判等过程;宪法选择规则是从制度层对集体选择规则和操作规则进行统合,涉及公共事务治理中的规划、治理、评判和修改。其次,自主治理还需要遵循八项原则:清晰界定边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相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嵌套制组织。最后,自主治理还需要重点解决好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三个核心问题。

(二)分析框架:

乡村治理的三个层级及其驱动要素

根据中国乡村场域的特点和自主治理三个层级的规则,本文将自主治理的八项原则和三大问题进行整合,梳理了乡村治理在“操作层—组织层—制度层”各层级对应的主要规则、过程、原则、相关者及其核心问题,并结合相关理论和实践要求,基于乡村治理的三个层级依次分析了其对应的治理驱动要素,最终构建了一个基于层级视角的乡村治理驱动机制分析框架。

1.乡村治理操作层:领导激活

在乡村治理的操作层,主要涉及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与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内容,需要作为村庄公共事务核心对象的村民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日常决策的过程之中,并对占用、提供、监督和实施等操作层的规则达成共识。这是有效治理实现可长期存续的初始阶段和基础,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可信承诺,即如何在没有外部强制的情况下,把利益相关者组织起来增进集体长期利益,关键是需要激励占有者的主动参与意愿。

正如萨拉蒙(Lester M. Salamon)对于治理的解析所言,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下官僚组织的管理和控制技巧,治理需要突出“可实施技能”,即通过激活、组织和调节三个关键技能让多元利益相关者凝聚起来,在相互依赖的情境下实现共同目标。其中,激活技能的目的在于动员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解决问题的共同体之中。从实践来看,可在两个层面上通过充分发挥村干部变革型领导力的激活作用来凝聚村庄发展的内部力量。第一个层面,就村党组织内的“干部—下属”关系而言,要求村党支部书记能够通过变革型领导力激活其下属村干部的最大潜能,提升组织成员参与工作的愿景、价值和意义,凝聚组织内部共识、强化组织建设力量。第二个层面,就村庄内的“干部—群众”关系而言,要求村干部能够基于变革型领导力向群众传递内在价值观和理想,并通过关于村庄发展和个人幸福生活等共同美好愿景的激励,提高群众自身的需求层次,激发群众“我要干”的内生发展动力。因此,领导激活是乡村治理初始阶段的驱动机制,变革型领导力是乡村治理操作层的核心驱动要素。

2.乡村治理组织层:资源整合

在乡村治理的组织层,需要建立有效的集体选择规则,使组织动员起来的村民都能够有序参与,进而保障操作规则的有效运转。这是有效治理实现长期存续的提高阶段和枢纽,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相互监督,即如何规避“搭便车”、不履责、机会主义等破坏规则的行为。关键在于人们会采用权变策略进行行为选择,当遵守规则的占有者确信大多数人也都遵守规则时,他们就会产生监督他人的动机,进而影响更多的占有者采取权变策略来遵守规则。

从近代中国乡村危机的根源及其逻辑出发,费孝通先生将其概括为一个乡村衰败链,即西方资本/工业产品冲击—乡土工业衰败—农业不堪负荷—农民收入拮据—乡村人口流失—乡村自治破坏—城乡循环断流—乡村破产,并据此提出发展乡土工业本土化,建立新的合作性的社会组织等。相关学者也进一步论证了以农民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对于提升乡村经济成效、改善村庄治理的重要影响。村干部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代理人,同时也是村庄的内部成员,可以在“干部—下属”关系和“干部—群众”关系都已被激活并产生信任的基础上,通过充分挖掘、利用村庄现有的或潜在的资源,建立合作性组织结构,例如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建立有效的外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的违规行为、冲突行为等进行制裁和解决,资源整合为村民实现从“我要干”到“我能干”的“动机—行为”转变提供发展平台和组织保障。因此,资源整合是乡村治理提高阶段的驱动机制,合作性组织结构是乡村治理组织层的核心驱动要素。

3.乡村治理制度层:治理内化

在乡村治理的制度层,组织层的集体选择规则和操作层的操作规则都将被统合进更高层级的制度框架,对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的规划、实施、评判和修改等过程产生影响,并吸纳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使三个层面的规则能够有效联动并长效运行,进而形成运行有效的多层级机制。这是有效治理实现可长期存续的深化阶段和集成,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制度供给,关键在于在占有者内部形成一种社群观念。

制度作为一种嵌入在各种意义和手段结构中的规则和组织化惯例的集聚,不仅可以减少人们非规范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而且可以促进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合作,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具有安全和经济的功能。当制度供给实现后,作为“一种互动的完整性在其中得到确定的制度矩阵”的治理机制也随之形成。从历史类型学的视角来看,社会治理主要形成了农业文明社会的权力型社会治理模式、工业文明社会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和后工业文明社会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在现阶段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下,社会治理机制具体表现为“信任—服务—合作”的合作机制。服务型治理模式下的制度供给如何转化为治理效能?治理效能又如何持续提升?根据奥斯特罗姆夫妇的观点,其关键在于公民参与治理,即共同生产。对于乡村治理而言,除村干部的领导激活、合作性组织的资源整合之外,还需要村庄里的群众及其他主体都能积极参与到村庄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之中,并在既定的制度规则下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共同生产,才能推动村庄有效治理长期存续和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治理的内化。故治理内化是乡村治理深化阶段的驱动机制,共同生产是乡村治理制度层的核心驱动要素。

综上所述,乡村有效治理是一个多层级、有重点、分阶段的“内外兼治”驱动过程。从操作层的领导激活,到组织层的资源整合,再到制度层的治理内化,三个层级的驱动机制能否顺利统合与推进,将直接影响乡村治理效能。然而,由于自主治理理论更多是基于有效治理的经验归纳,对如何从尚未实现有效治理的状态转入有效治理状态语焉不详。因此,从操作层、组织层和制度层的比较而言,治理状态的转换必然从更为基础的操作层启动,于是村干部如何发挥变革型领导力来实现领导激活,就成为驱动乡村治理进程中的首要环节。

三、案例选择:

S村乡村治理的“村社合一”实践

作为贵州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互融共建的“村社合一”组织模式的典型代表,石阡县S村近年来通过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干部的引领作用,探索形成了以“组织共建、决策共商、优势共扬、全民共股、社会共治、成果共享”为主要内容的“六共机制”,有效破解了村级组织基础薄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困难和村社“两张皮”等难题,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资产从2016年0元增长到2020年2280万余元的嬗变。2021年1月,S村乡村治理模式被评为贵州省35个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之一;同年9月,S村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基于此,本文以S村“村社合一”实践为典型个案,对如何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符合个案研究中案例典型性的要求。

(一)领导激活:

S村村干部的变革型领导力

村干部作为引领S村发展的重要主体,通过发挥其以德行垂范、愿景激励、领导魅力与个性化关怀为核心的变革型领导力,充分激活了“干部—下属”“干部—群众”关系,提升了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与乡村发展建设的自主意愿,凝聚了村庄的内部发展共识与发展力量。

1.德行垂范

S村依托天然水资源优势筹资修建水厂充分彰显了村干部的“德行垂范”。2016年7月,贵州省地矿局勘探队在S村发现了优质水源,该水源在国家109项水质检测中有107项属于一类水质、2项接近一类水质。优质水源的发现为S村提供了空前的发展机遇,但对于当时集体经济还不足2万元的S村而言,既无法通过资产抵押从银行贷款,又因投资风险未知而得不到群众的入股支持,如何筹集300万元建水厂成为该村谋求发展的一个巨大挑战。

首先是S村的党支部书记率先站出来带头,投入20万元存款,并抵押了自家房产贷款50万元,作为水厂基础设施、硬件设备等初期建设资金。其次是村委会主任也贷款10万元投资水厂,有一部分党员和村民组长继而也开始入股,共同参与水厂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带动效应。最后是村党支部书记带领村干部在县各相关部门奔波、走访,了解水厂开办条件和市场销售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2017年5月,S村水厂终于启动建设。

2.愿景激励

S村村干部变革型领导力的“愿景激励”主要体现在确立“以水发展集体经济”的目标以及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入股、建立山泉水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之中。2017年6月,S村水厂厂房初具规模,村民也切实看到了村“两委”立足于水资源谋求全村发展的决心。为了实现全体村民顺利脱贫与全面小康的目标,S村党支部书记除了“带头干”之外,还号召村“两委”全体干部走家串户进行动员。

截至2017年7月,S村共计召开了77次村民大会,帮助群众分析开办水厂的短期和长期效益,解答群众关于参与村集体经济的困惑和疑虑,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级事业发展。最终,村民现金入股1843股,共计筹资184.3万元;同时,通过全民参与、私人入股、拉资入股、户户入股的形式,S村山泉水专业合作社得以正式建立。

3.领导魅力

S村村干部变革型领导力的“领导魅力”主要体现在坚定“支部+合作社+群众”的发展思路以及果断抢占市场先机、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之中。S村的村集体经济除了依靠优质的水资源开发外,还通过发展以八月瓜为代表的精品水果产业受益,在精准市场定位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而这一切得益于S村的村干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过硬的业务能力。

通过对八月瓜市场的精准定位,村干部和群众共同集资了83万元,从湖南引进优质瓜苗,积极动员群众流转土地400亩用以种植八月瓜,建成了八月瓜种植基地和加工厂。为了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S村又对八月瓜鲜果进行深加工,生产八月瓜精油、果茶、果酱、口红、唇膏等产品,并积极推动了贵州省八月瓜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立。

4.个性化关怀

S村村干部变革型领导力的“个性化关怀”主要体现在S村建立农牧专业合作社以解决留守妇女和老人的就近务工问题和化解村庄矛盾隐患的过程之中。作为S村乡村振兴巾帼创业示范点,该村农牧专业合作社最初主要依托八月瓜产业,由26名在家妇女组建而成,并成立了农牧专业合作社非公党支部,将党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和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合二为一”。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闲散劳动力就业问题,借助产业园的用工需求,村干部引导他们组建了劳务互助队,进行园区管理与日常管护,帮助他们增加务工收入,既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提升了家庭地位。

目前S村的农牧专业合作社的用工对象平均年龄56岁,妇女占比96%左右。留守在家的老年人和妇女既可以照顾家庭,又享有同等的发展机会;既能通过就业增收,又能通过产业增收,更能通过集中劳务管理化解农村“摆龙门阵、谈空话”的矛盾隐患,实现了以产业助发展,促进了村庄乡风文明。

(二)资源整合:

S村的两大专业合作社

基于村干部变革型领导力的激活,S村村“两委”通过对全村人力资源、经济资产、社会资本等多方资源的整合,形成了以优质矿泉水和八月瓜为主导产业的山泉水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专业合作社,并从组织运行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两个方面推动了该村合作型组织的建立和良好运行。

1.“乡村社”组织运行机制

在组织运行机制方面,专业合作社作为S村的合作型经济组织,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法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集体经济合作社社长,村民委员会指派人员担任合作社理事会理事,并通过法定程序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村级管理职能与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机结合,形成了基于“村社合一”组织模式的村“两委”、合作社一体的组织运行机制。

2.“2422”利益联结机制

在利益联结机制方面,S村基于77场村民大会的商讨结果,探索创建了“2422”(20%用于全村分红,40%用于滚动发展资金,20%用于管理者报酬,20%用于贫困户二次分红)的分红模式。在脱贫攻坚期间既保障了入股群众和管理者的应得利益,又能够让贫困户“一个都不掉队”,还能够进一步激励广大村民参与村庄建设。

随着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了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共同富裕,S村充分重视“人才振兴”,从2021年开始将用于贫困户分红的20%细化为三部分:其中的50%用于S村的人才振兴,奖励S村考上大学的学生;40%用于S村的防贫预警,对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出现危机的村民进行应急救助;10%用于S村的“兜底户”,保障他们的日常生活,降低他们因病、因学等方面的返贫风险。

(三)治理内化:

S村基于“六共机制”的村庄治理模式

从乡村整体性发展来看,实现治理内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落实好三个部分的内容:首先,激发群众参与村庄生产建设和治理实践的内生动力;其次,有强有力的组织主体和经济基础作为支撑;最后,形成串联起前两部分的有效治理机制,并能提供协调和保障功能。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落实好第一个部分主要依托于村干部变革型领导力对村庄内部主体发展意愿的激活和驱动,实现第二个部分有赖于建立合作性组织结构,而第三个部分的完成则需要构建与村庄发展实际相配套的自治管理机制和综合性治理机制。

1.基于积分制的村民自治

在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信任不断增强和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的基础上,S村利用经济杠杆将“扶智”与“扶志”紧密结合,深入实施“民心党建+”乡村治理,建立村庄治理的积分管理机制——S村《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计分制管理办法》,使村民能够自发地形成文明意识和内在约束。

S村根据《村民自治计分制管理办法》,每户以100分为基础分,实行村民道德行为加分和不文明行为减分管理,激励村民积极参与集体产业生产劳动及村级公益事业,约束滥办酒席、不孝敬父母等不文明行为,并将积分作为村集体产业效益分红的重要依据,对年终总分100分以下的农户,在当年集体经济分红中按照1分10元进行扣除;对年终总分60分以下的农户,评为“不诚信户”并取消当年集体产业分红资格;对年终总分100分以上的农户,按照1分10元兑现奖励,并在全村通报表扬。同时,S村坚持“十户一代表”原则,组建村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益劳动、矛盾纠纷等《村规民约》议定事项进行计分评价,并通过村民小组推荐、合作社评议、村“两委”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先选优,有效破解村级民主决议不透明、管理考核无依据、兑现奖惩不及时等问题。自积分管理机制建立以来,S村的邻里矛盾纠纷发生率锐减,2019年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及群体上访事件。

2.基于“六共机制”的综合治理实践

在深入推进“村社合一”实践中,S村总结发展经验,探索创建了以“组织共建、决策共商、优势共扬、全民共股、社会共治、成果共享”为主要内容的“六共机制”。通过解决操作层、组织层和制度层三个层级的关键问题,S村形成了以变革型领导力、村社合一和共同生产为关键驱动要素的“内驱+外引”型乡村治理实践模式,并集中体现为具有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六共机制”,走出了一条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新路径。

S村基于“六共机制”的村庄治理模式在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基于“支部+合作社+群众”的组织共建机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了强发展主体的基本目标;基于77场村民大会、合作社推进会、村集体会等多方参与的决策共商机制,找准各方利益的平衡点,确定了项目的议事机制;基于专业合作社资源整合的优势共扬机制,吸纳了本村和邻村的劳动力资源并充实了村集体资金,与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增强了发展合力;基于全民参与、私人入股、拉资入股、户户入股的全民共股机制,完成了村民向“股东”的转变,激发了村民内生发展动力,有效破解了在产业发展中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基于积分管理机制的社会共治机制,建立了产业联结到户、干群联系到户、义务联带到户的“三联到户”新型农村治理模式,深化了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为乡村发展营造了稳定环境;基于“2422”利益联结机制的成果共享机制,实现了村干部、村民和合作社等多方利益共享,让全村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村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充分践行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

四、结论与讨论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近年来,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的一系列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和制度条件。对于村庄治理而言,如何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农民群众的内生发展意愿尤为关键。本文基于乡村治理的三个层级,通过将变革型领导力与自主治理关联起来,构建了一个理解乡村治理驱动机制的“领导激活—资源整合—治理内化”分析框架,并基于S村“村社合一”的治理实践进行了验证和分析,主要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在乡村治理的操作层面,村干部的变革型领导力是有效激发村民内生发展动力和乡村自主治理潜力的重要内生驱动力,是解决可信承诺问题的关键要素。治理的核心是“达到一个各利益相关方都可以接受的、合意的、平衡的秩序结构”,但这种秩序结构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互相发生影响的参与者互动的结果。乡村治理秩序结构的建立需要解决好四类关系: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国家与村庄的关系、村庄和村庄内部农民的关系、农民与农民的关系。而如何解决好这四类关系,既需要村庄外部的环境和制度支持,更需要村庄内部各主体自主发展意识的生发。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大背景下,村干部作为乡村治理的一个关键主体,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担当作为精神,而村干部的领导力作为其中最具能动性的要素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研究发现对于可长期存续的乡村治理而言,第一步需要从村庄内部关系入手,在操作层明确操作规则、建立共同信任。村干部可以通过发挥其内嵌于组织动态行为中以德行垂范、愿景激励、领导魅力和个性化关怀等为核心的变革型领导力,最大程度地激发村民创新创业的内生发展动力,使村庄中包含村干部与村民在内的乡村重要建设主体都能够朝着共同的目标和愿景努力奋斗。

第二,在乡村治理的组织层面,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互融共建的“村社合一”是有效整合乡村人力资源、经济资产、社会资本等多方资源,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组织模式,是解决内部监督问题的关键要素。领导“不仅要了解和管理他们自己的资源,还要认识、联系其他的支持和辅助资源,使公民和社区参与这一过程”。“村社合一”的组织模式通过村“两委”以集体资产、资源为依托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了村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更加明确了村干部的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实现了村级管理职能与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机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为重要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有效衔接农户、农业和市场的重要主体。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属两类不同的法人,前者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后者源自村民自愿性的经济互助联合。现实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遍基础薄弱、发展缓慢,农民专业合作社虽能集聚产业和人力资源,但也常常陷入“精英俘获”“合作社包装下乡资本”等困境。对此,通过政策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支持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如“村社合一”模式),成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在“村社合一”模式下,乡村可以通过土地租赁、土地入股等方式,更高效地将小农户闲散、碎片化的土地资源集中利用起来,提升土地的经济性、社会性和价值性,也能加强小农户与村庄的经济联系和发展共识;另一方面,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村社合一”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重点,为实现农民组织化、农业规模化、农村城镇化提供了保障条件,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奠定了经济基础。

第三,在乡村治理的制度层面,党建引领村庄多方主体参与共同生产是有效推进村庄治理内化的重要方式,是解决制度供给问题的关键要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的乡村治理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土壤,是在广袤乡村场域下的生动实践。中国的乡村治理,包含基层政权管理农村社会与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公共事务两大主体内容,是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统一。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强农惠农助农政策的不断推出,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村干部带领村民干事创业的热情也得到了显著提升,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铺就了一条坚实的党建引领之路。共同生产是“公民在公共服务各环节中与服务提供者、管理者形成密切互动的一种参与形态”,是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在现阶段服务型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公民既是公共服务供给的接受者,也是参与者,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共同生产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成效。在乡村治理场域下,以村民为代表的村庄主体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对象,也是农村发展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只有当村民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村庄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之中,通过共同生产,才能更加有效地破解农村公共事务治理难题,推动乡村治理机制的整体融合和良性运转。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在于基于乡村治理“操作层—组织层—制度层”,构建了一个理解乡村治理驱动机制的“领导激活—资源整合—治理内化”分析框架,并通过S村乡村治理实践的案例研究,对该框架进行了检验和完善,明确了变革型领导力在乡村治理操作层发挥的首要驱动作用,从理论上拓展了变革型领导力在乡村基层场域的应用范围,丰富了自主治理理论的本土化内涵,也进一步验证了乡村基层场域下村干部在提升政策效果、推动政策创新方面的能动作用。本文的实践启示主要有:一方面是发现提升村干部变革型领导力是驱动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为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另一方面是总结得出的S村“内驱+外引”型乡村治理实践模式,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地域流动性和身份异质性增加的背景下,为中国乡村有效治理提供了具体的实践经验。

本文仍存在一定的研究局限,一是采用典型性个案研究方法,对典型个案进行深度纵向分析,虽然比较清楚地展现了研究过程的整体性、动态性和辩证性,但缺乏更多的案例进行比较,研究结论的外部效度比较有限,未来的研究可采用更丰富的案例、更多样的方法对本文结论进行一般性验证和拓展;二是本文的分析框架仍有不完善之处,如没有深入探讨村干部变革型领导力的动态演化问题,以及组织文化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影响作用等,未来可对此展开更为充分的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

文章来源

原载于:《地方治理研究》 2022年第4期,第51-63页。

作者简介:杨铃,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生;张欢,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期编辑:刘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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