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哪些情况不能办理新车注册登记?-
【导读】:机动车经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注册地提交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申请注册登记。
没有注册: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件、凭证无效;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该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型号或者相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一致的;
(六)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码或者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八)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
(9)机动车被盗、被抢、被骗的;
(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京A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时,不能提交同车型京A号牌摩托车注销或者转出本市证明的;
(十一)申请登记京B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户籍地址属于本市第六区的;
(十二)申请小型、微型载客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所有人未持有本市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或者更新指标的;
(十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
(十四)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新车注册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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