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蔡:持续监督促犯罪嫌疑人自首

河南上蔡:持续监督促犯罪嫌疑人自首,第1张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和侦查机关的不懈努力下,逃亡13年的犯罪嫌疑人亮(化名)于2022年5月20日投案自首。11月10日,法院经审理以拐卖妇女罪判处亮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8年10月的一天,马亮伙同他人从云南拐骗一妇女维某(时年23岁),通过耿某、程某、赵某(三人另案处理)等人,以29000元的价格将维某卖给河北的郭某为妻。7个多月后,郭某将维某“送还”给马亮。2009年7月6日,维某借外出之机到公安机关报案,耿某等三人相继被抓获,马亮闻讯而逃。

      在对耿某等三人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加大对马亮的抓捕力度。由于马亮不使用身份证件、又没手机等通讯工具,受当时技术条件限制,警方一直无法将其抓捕归案。

      马亮在逃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其家中,向其家属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讲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期待他们去感化、规劝马亮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十几年来,我四处躲藏,惶惶不可终日,害怕遇见警察、听到警笛声。”远程提审时,马亮告诉承办检察官,“但我不懂法,害怕坐牢,一直不敢回来。如今年龄大了,思家心切,我也知道你们经常去我家,给我家人做了很多思想工作,讲了很多政策,让家人劝我投案自首。家人也经常劝导我,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斗争,我想清楚了,还是回来自首的好。”

      6月22日,马亮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批准逮捕。8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9日,新蔡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刘立新 张红旗 马莉冉)(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宋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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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出逃十三年终自首 河南上蔡:持续监督促犯罪嫌疑人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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