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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1944年5月21日—1945年4月20日在延安杨家岭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17人,各中央局、分局和其他方面的负责人12人。
会议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5同志组成大会主席团,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和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主席。会议期间由主席团处理党中央的日常工作,政治局及书记处暂时停止行使职权。
在历时11个月的会议期间,先后召开了8次全体会议。毛泽东代表政治局作了工作报告,周恩来作了关于重庆谈判的情况报告。全会讨论并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通过了党的七大主席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和会议日程,以及准备向党的七大作的政治报告、军事报告和准备提交党的七大讨论的党章草案。1945年4月20日全会通过了党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在历史上的若干问题,特别是对以王明为代表、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左”倾错误作了详细结论;肯定了党的六届三中全会及其后的中央对于停止当时党内存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所起的积极作用;肯定了刘少奇在白区工作的正确路线;指出了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六届五中全会的错误;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指出在全党确立毛泽东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对于1937年以后抗日战争时期党内的若干历史问题,全会认为“因为抗日阶段尚未结束,留待将来做结论是适当的”。
会议确定城市工作委员会由14人组成,彭真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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