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中之“爿”到底是什么
潘朝晖/文
兵符是中国古代战争史的创举,是传达命令或调兵遣将所用的凭证。兵符制成两半,一半在君/中央,一半在将/地,必须在“合符”验证后方能调遣军队。
兵符的历史非常悠久。从史藉记载来看,《史记·五帝本纪》提到黄帝“合符釜山”的传说。从考古发现来看,有专家认为良渚文化遗址(距今5300~4300年)出土的牙骨雕就是兵符一一这对刻有神人兽面纹的牙骨雕能够严丝合缝地拼在一起实现“合符”。到春秋战国时期,兵符开始流行制成“虎符”,直到晋代。战国中晚期的秦国杜虎符被认为是目前发现的最早虎符(左半)。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出了甲骨文“受”中的“舟/凡”可能是“合符”之形。
一起回顾如下:
我之所以提出“凡”可纵分为左“片”右“爿”,是因为从“将”中得到的灵感。
“将”的字源演化结果分成了两派:
1.中国台湾省和日本一一
左边“爿(丬)”右边“寽”;
2.中国内陆和中国香港一一
左边“爿(丬)”右边“夕(肉) 寸”。
“将”在小篆时就真真切切地被写成了“爿 月(肉) 寸”,很长时间里人们都以为“将”的右边就是“手抓肉”。
清代的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也是认为“将”中有“肉”,并进行了强解硬释。
原谅我没能看明白,而且我又想到了“肘”,不厚道地特别想笑。
个人认为,“将”的右边正确写法就应该是“寽”,在汉代的“将”中就有此种写法的。
之所以会将“寽”的上“爪”讹变为“月”,这就得从“寽”的西周文字说起。
“寽”在西周早期金文中就已出现,是“两手的传递交接”之形,在上“爪”和下“又/寸”这两只手中间有“·”或“一”,这是指事符,表意的是两手要传递交接的东西。
正是因为金文“寽”的上“爪”和中间指事符“一”后来被合起来误写成“月(肉)”。
但是幸运的是,现在的我们能够看到甲骨文“将”,还真就是“爿” “两手”。也就是说,我们台湾省和日本写的“将”才是正确的。
那么,要怎样解读甲骨文“将”呢?
甲骨文“将”从“爿寽”。
“爿”,《辞源》给出音qiáng,《辞海》给出音pán。“爿”与“片”是镜像字,其甲骨文象旋转了90度的“桌/床”之形,是竖起来的“丌ji”。
也有专家认为“爿/片”是将“木”纵剖为二,左为“爿”,右为“片”。这显然太扯了。
实际上,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问题,无论“爿/片”是怎么来的,其在实际应用中都有“半”的意涵。
结合中国古代军事活动中“将”与“兵符”的关系,我很肯定甲骨文“将”中的“爿”绝不是“桌案”,更不会是“床”,而是“一半兵符”。
也就是说,甲骨文“将”中之“爿”是“半”一一兵符的一半,其造字本义应该是“一方授予兵符,另一方接受兵符”。
这是不是要比“在桌案上手抓肉”更配得上“将”的气质?
也正是因为想通了甲骨文“将”中之“爿”是一半兵符,我才突发奇想,大胆推测甲骨文“受”中之“舟/凡”极可能是兵符的“合符”之形。
这是今天的闲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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