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商店经营资质怎么办
文物经营许可证是由文物局受理审批颁发的,主要是用于文物商店的设立经营。可以经营文物购销的文物商店都是持有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司。
文物商店的经营范围:
文物商店的公司主体,是根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来进行开展业务的,除“文物销售”业务外,其他一般事项的业务按营业执照范围开展经营即可,比如艺术品、收藏品销售展览等。
不过文物商店主要的经营范围还是“文物销售”,这里需要注意“文物销售”属于专项审批经营的行业,是不可以和文物拍卖一起经营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需要单独设立单独经营。
文物商店的设立要求:
1、注册资本200万元。需要进行实缴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有些城市需要200万一直在账户里面,所以需要先了解好政策。
2、需要五名文博专家须有中、高级职称,需要退休证、职称证等。
3、须是实际经营地址,不能是虚假的,需要有办公电脑 监控 消防措施等 后期可能需要会上门查看的。
文物商店的审批依据:
设立文物商店,应当依照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文物商店的办理材料:
1、文物商店设立申请书;
2、保管文物的场地,设施,技术条件报告;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身份文件材料;
4、经营场地使用权的材料;
5、相关人员文件材料及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6、企业注册资金超过200万的验资报告书;
文物经营许可证的申办条件满足,只是文物商店注册设立的一个重要环节而言,通过什么样的方案满足办理才是至关重要的。并不是下证这么简单。而对于文物商店的办理费用而言,委托事项方案不同,价格自然也不一样,不同的方案办理周期、设立风险也都是不一样的,这就好比同一件衣服,款式相同,但布料材质不同、装饰物不同,虽然衣服看上去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为成本不同、材料不同、技术不同,所呈现的结果自然也不一样。
文物商店的注意事项:
文物商店的经营场所文物局审批时会上门核查的,所以注册地和实际地址一定要一致,如特殊情况则需作出说明,经营场地布置一定要符合文物保护和消防条件。文物商店所聘用的专业人员,只要文物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状态,则专业人员就必须一直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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