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的风采下,第1张

血染的风采下,第2张

上周出差路上,从读库上重新读到了《一辈子的战争》,情绪被刘青松带跑偏了,整个旅程都陷在沉重里。这书讲述的是对越自卫反击战后期,双方军队在老山前线对峙,一支连队战时战后的故事。

这不是我第一次读这部长篇纪实,几年前读的时候一点都没感觉,这就是读书有趣的地方,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换个心情、换个境遇,同样的文字投射到脑海里的印象就会有差异,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就撞到麻筋上,就像《一辈子的战争》。


不知名的战斗

我喜欢看历史,历史故事中相当比重是战争,中越战争的特殊,应该是因为这是中国打的最后一场战争。早先我看战争的视角,基本上还停留在项羽团灭的阶段,每回在书上看到伟人手一挥随口一句“小朋友该打屁股了”,都觉得痛快地不得了。

年岁渐长,我已经厌倦了大词说事儿的诉述方式,逐渐开始对小人物的命运侧目,刘青松讲述的就是这么一群小人物。

他们守过的阵地仅仅是老山前线延绵山地中的一角,攻坚高地耗费的几个小时 ,也仅仅是漫长十年战争中的一个瞬间。无论怎么拔高它的意义,后来人眼中,这就是一场不知名的战斗,连战役都算不上。

全靠荷尔蒙

为了保障运输线的安全,部队决定拔除越军占据的三个高点,连队要抽选几十人的突击队,国家号召的荣誉感油然而生,群情激愤的刺激下,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人人请战,战地记者拍下的血书,今天看起来都让人热血沸腾,人其实很容易调动情绪。没选上的失落且担忧,选上的兴奋且害怕,人人都知道,这是生死立现的。

相比这场不知名的拔点战斗,横店的手撕鬼子尽是扯淡。要进入战斗位置已经是过鬼门关了,沿途数不清的地雷,必须踩着前面的脚印才安全,一个战士脚打滑一下,小腿一下就没了,战斗没开始就成了永远无法恢复的伤兵,这显然没法在战斗后评上什么功劳,我实在无法用无能、窝囊、憋屈这样的字眼形容他,他失去的可是一条腿啊。

战斗的规模并不大,模式基本上是在地雷场上匍匐前进,然后用手榴弹解决重火力点。手榴弹不能向前扔,会被树枝弹回来了,必须用抛的,这要求爬到火力点更近的地方,也更危险。在书中第一回知道了“气胸”这个医学术语,大意是如果只是被子弹打中胸腔,运气好不伤脏器也许还能存活,如果不幸穿体而过,前后洞穿就会形成气胸,那活下去的概率就极小了。

每一次冲击前人人都在发抖,战斗指令一下又毫不犹豫地迎着子弹扑上去,全靠荷尔蒙刺激肌体,日常千遍万遍训练下的动作都成了肌肉记忆,这生死关头,战斗动作都是不经思考条件反射做出的,读了这书我总算有点理解军训里那种反复无聊显得很傻的动作训练,军事训练,都是为了在生死面前,要让激动的肾压倒害怕的心。

光着腚打仗

故事有情节,理论有结构,这书读来只有剖开心肺的情感,很多细节让人极其震撼。老山阴霾,猫耳洞里潮湿异常,士兵需要泡在齐腰高的污水里警戒,过不了几天皮肤会溃烂,裤子一扯能撕下一大片肉,很多战士只能不穿裤子光着下身。初看发笑,细思极恐。

这是战争啊!山地使然,双方的征地犬牙交错,雨雾阴森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不知道什么时候敌人会摸上来放冷枪,也不知道我方什么时候突然吹冲锋号,手里枪保险都不敢关,换作我恨不得阿曼达金属武装到裤裆。我突然觉得以前牛X闪闪的钢铁侠怂得不得了,跟这群以现在的年龄标准都不够格领结婚证的半毛小孩相比,穿着皇帝新装枪林弹雨中生存的人才是真正的狠角色。

一首歌的重量

这场战斗发生的时候,我比少爷现在还小一点,遥远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那个贫苦的年代在农村没什么文艺味儿,村里仓库前的水泥小广场有个大喇叭,定时播放中央最高指示。某个夏天,小妈妈带了一个亮瞎眼的随身听回来, 四四方方手掌大小,配个金属材质的耳机,那个年代绝对是个稀罕货。

只有一盘磁带,酷暑乘凉反复听,三十年过去了,印象最深的就是《血染的风采》,这首暴露年龄的歌曲。这应该是我脑海中最早的流行音乐记忆,也可能是最早的音乐记忆。那时不知典故,就是觉得二胡拉出的旋律,温婉凄楚,听来伤感,给我那会傻不愣登的岁月增加了些重量。

成年以后我才知道,这首歌讲述就是老山前线的战事,原唱是个多才多艺风华正茂的文艺青年,热血沸腾上了前线,立下战功的同时不幸严重负伤截肢残废,过后他写下了这首歌,后经董文华传唱四方,成就了这一段悲情的自我告白。

活着,是个问题

“也许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也许我倒下,将不再起来……”

战士长眠他乡,这是两国战事,国家利益夹杂着民族热血,我全然相信,在冲锋陷阵为国壮烈的刹那,这些年轻人绝对义无反顾。只是我不确定,他们的父母妻儿在世人逐渐淡忘面临生活困境时,是否会长久饮恨?

撤下火线的,也无法轻松拍拍胸脯长吁一口气,书中这支立功连队的战友,无一不怀着对战争的恐惧和死去战友的愧疚,终身无法排解。有的人年纪轻轻患上了重度抑郁症,枕头下面一定要藏一把菜刀,睡着睡着就掏出来凌空乱砍,床头的木板刀痕密布;有的人断肢瞎眼,失去战斗力也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退役后靠着低保和接济清贫地得过且过。有的人无法原谅自己活着而战友牺牲,怀抱歉疚的心理,愣是一人扛起几个人的家庭责任,问题是这种珍贵美德可以引得周围人的赞赏,却无法唤起他自己的快乐。


如同歌手九死一生活了下来,可以想象,即使笼罩着荣誉光环,断腿带来的痛苦也将伴随英雄的残生,在午夜痛苦梦回的当口,他是否还能有勇气回想初上战场时的情景?

战争的痛苦,会延续到战后。

我认识的军人

看完这书,我对军人有了别样的观察兴趣,可我同时发现自己认识的现职军人仅仅一二,最熟悉的是楼上同学兼邻居的豆豆爸爸,其次是是沈二公子的双胞哥哥沈大公子, 豆爸在边防部队后转职部队单位办公室,沈大公子则是技术出身现在军区参谋部,他们工作环境跟野战部队应该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不过仅就观察他们的生活,就跟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显著差别。比较明显的是身不由己地照顾不全家里,豆爸是经常住在单位值班没完没了的任务和训练,沈大公子更是跟随部队分配在外长年分居。

他俩军种不同、藩属不同、工作内容也完全搭不上边,有意思的是,身上倒都是有点共同的气质,那就是不自觉的国家使命感和军人荣誉感。虽然酒酣耳热时他们也抱怨现行体制的晋升狭窄,可一说起咱国家的领土争议地缘政治的话题,立马一幅有我在谁敢动的大将军范儿。在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们也骂街,可以一说起转业退伍分析分配岗位利弊的话题,总有种舍不得军装的感觉。

这种气质应该是营房泡出来的。99年我认识了沈二公子,跟着他去解放军理工大学看望他哥,那是我第一次进军校,校园干干净净不亚于日本街头,往来学生都是军装整齐走路挺拔,去了他们宿舍看了他们床铺,才知道我们大学军训的内务那就是防水。伍六一嘴里的苍蝇飞上去劈叉是夸张,但豆腐干一样平整尖角真是这样的。

一到生活里,他们就跟我也没差,进步和失意、喜好和勉强、豪迈和怯懦、大牺牲和小便宜,这些矛盾也都鲜活地在他们的生活里演绎着。

军人也是人。

(写于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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