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书(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条件及申请表)
“优秀学生干部” 的参评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
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2)、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江苏大学生文明公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较高的文明素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2、学习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
(2)、在评选年度内,学习成绩优良,排名位于全班前50%。
3、工作方面:
(1)、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工作主动。
(2)、服从组织分工,对所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团结协作精神
,在老师和学生之间起桥梁作用。(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中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作风民主,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学生干部年度工作测评为优良。
4、担任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委员以上干部,且在本学年任职满一学期以上。
5、评奖当学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受到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或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2)、本学年内有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党团活动者;
(3)、本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4)、男女交往不得体,造成不良影响者;
(5)、所承担的工作受到校级通报批评者;
(6)、所在宿舍被列为学期不达标宿舍者;
(7)、工作中不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8)、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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