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识(10条生活中的常用法律小常识)
法律小知识(10条生活中的常用法律小常识)1、父债是否必须子还?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
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2、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吗?
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24%的民间借贷,高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高出24%却未超过36%之间的部分,且已经支付过又起诉要回的,法律不支持,如未支付可以不给;
而超过36%的,即便是自愿支付了,如果起诉要回,法院也是支持的。
4、发生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包括交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等一切。
5、遗嘱
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公证处的人员或者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6、上班没签劳动合同
员工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请保留好工作证,餐票,评先评优等一切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直至满一年,即一共赔你11个月双倍工资,超出一年只是视为与你签订固定无限期劳动合同。
7、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面积缩水是购房族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
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根据误差值的不同情况,最好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把时间约定明确,以防开发商恶意拖延办证时间,同时明确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8、物业费
不能以没有居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9、离婚房产纠纷
夫妻买房,房
子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很重要,如果离婚后协议不成,一般会判归登记人所有,然后给予另一方补偿。相对来说还是公平的,既然分不到房子,钱还是有的,但婚后买房的最好都登记两个人的名字,不要轻信房产销售签什么放弃房产声明。
10、团购不开发票
只要有了收款行为,不论如何促销团购,都不能拒绝开发票遇到这种不提供发票的商家,还有像墙上贴着‘店小利薄没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当场掏出手机拨打12366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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