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高级会计师资格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二十四

2006高级会计师资格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二十四,第1张

2006高级会计师资格会计税收及相关法规二十四,第2张

(2)违反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①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
  ③违反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行为。具体违法形式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以自身使用或占有的土地向外提供担保;国家机关以其固定资产向外提供担保;国家机关以其行政性收费项目向外提供担保;地方政府以财政收入向外提供担保。
  ⑤擅自开设、使用账户的行为。在开设和使用账户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单位内部擅自开立账户;账户所在金融机构不符合规定;将预算资金收入汇缴专用账户的资金用于单位一般支出;将实行政府基金预算管理资金的账户用于单位一般支出;将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用于单位一般开支;违规设立、使用支出账户;将收入专用存款账户和支出专用存款账户违规合并;将本单位的账户出租、出借,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在证券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买卖活动;违规设立收入过渡户。
  ⑥滞留、挪用、骗取外国贷款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⑦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的行为。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的行为,就是未将资金收入、支出等财务活动在法定账目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记录,未按规定存放资金的行为。
  3.企业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
  (1)违反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
  ①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②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③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④虚列投资完成额;
  ⑤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
  ①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②截留代收财政收入;
  ③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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