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启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气质较好,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社交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文化交流工作;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9日至2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406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携带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机关公文写作和英语。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5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网(www.jicec.org)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面试按照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235194
联系人:魏道静
附件 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职位代码 招聘部门 招聘职位 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专业条件 学历等其他条件
1 交流部 翻译 1 英语专业 专业八级,有口译证书; 不限
2 办公室 文秘 1 文秘或相关专业 有较强的策划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常用网络设计软件,掌握一定照、摄相技术,英语六级。 不限
合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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