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清县政府接待服务中心招聘外事工作干部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宝清县政府接待服务中心招聘外事工作干部实施方案,第1张

黑龙江省宝清县政府接待服务中心招聘外事工作干部实施方案,第2张

黑龙江省宝清县政府接待服务中心招聘外事工作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跃进全省十强县,建设和谐新宝清”进程,更全面直观展示近年来我县取得的显著成果,积极的对外宣传宝清,扩大宝清影响力,提高宝清知名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外事工作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品德、知识和能力作为评价、选拔人才的主要取向,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计划
宝清县政府接待服务中心面向全省公开招考外事工作干部2名。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女性,年龄在26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
(2)身体健康,外形气质俱佳。
(3)具有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口齿清晰,声音洪亮,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5)思维敏捷,适应工作能力强。
(6)为人诚实、正直,性格开朗,有较强的人际沟通技巧和亲和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步骤
(一)组织报名
2008年8月8日至14日利用广播、电视、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人事编制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为2008年8月13日至8月18日,报名地点为政府办二楼209室。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人数5: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暂不招聘。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或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4张,报名时交纳考务费200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限过后不允许进行报名情况修改。
(二)资格审查
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20日审查结束拿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前、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于当天到政府办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60分)、公文写作(40分),笔试共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实施。试卷命题及阅卷评分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政府办公楼门前张贴公告。
2、面试
(1)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10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文章朗读(20分)、命题演讲(30分)、现场问答(20分)、气质形体(20分)、外语问答(10分,语种为英语、日语或俄语),共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朗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对应试人员在朗读、演讲、问答、气质形象方面进行量化评定,并对外语掌握情况进行测试,最后确定应试人员的成绩。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使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0人时,面试照常进行。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试成绩,由招考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现场问答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监察局全程监督,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政府办公楼门前张贴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引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身高规定除外)。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及资格复审
由招考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考核和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培训
由政府办组织进行半个月的专业培训。培训期满,进行实际应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资格复审、培训合格者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办公楼门前、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县人事编制信息网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提出的举报不予受理。
对举报问题性质严重并查实有据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认的,暂予聘用,后按查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外事工作干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纳入政府接待中心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每轮聘期三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69-5422245
监督电话:0469-54198860469-6195016
五、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廉德禄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宏利政府办主任
于忠年监察局局长
周玉贵人事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府办,负责日常招聘工作。
办公室主任:韩宏利政府办主任(兼)
成员:赵延军政府办副主任
张泰峰政府办副主任
李书韬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蔡云龙编委办公室副主任
郭晓明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张勇刚政府接待服务中心综合办主任
王跃彬人事局人才办副主任
乔玮人事局人才办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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