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部门将启动重大案件立即调查体制

金融监督部门将启动重大案件立即调查体制,第1张

金融监督部门将启动重大案件立即调查体制,第2张


○对重大的股价操纵案立即着手调查

8日证实,金融监督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就不公平交易股票等股价操纵问题,确定了今年第一季度(1~3月)启动“重大案件立即调查体制”的方针。

如果立即实施调查,从发现异常交易迹象到检察机关着手展开调查的期限将从之前的6个月缩短到1~3个月。因为,需要3个月左右时间的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事先监视程序将被省略。

金融监督委员会有关人士说:“与首尔支检金融调查部等正在讨论互助方案。”如果确立与检察机关的互助体制,就可以同时启动监视交易所市场、金融监督院着手调查、检察机关实施调查3个阶段的程序。

金融监督*决定根据交易金额、行情变化情况、相关账户数量等决定调查对象。

如,对交易金额和行情大大超过此前60天的平均水平、约有10个账户操纵交易、股价被操纵的可能性很大的案件,将立即展开调查。

在2003年11月传出外换信用卡减资(减少资本)的消息时,由于金融*未能即时应对,导致事情闹得非常大,而实施该措施就是为了弥补这一漏洞。

当时,外换银行向金融监督院递交了外换信用卡减资报告书,但只是在股价暴跌后低价收购股票,并没有真的减资。

据悉,由于股市传出减资说,外换信用卡股价从7000多韩元跌到11月末的2500多韩元,小股东们遭受了数百亿韩元的损失。

○对2005年前的财务欺诈免除处罚

去年12月,法务部决定,只要到2005年主动纠正财务欺诈行为,就免除刑事处罚。有预测说,金融监督委员会也将把减轻对财务欺诈的行政处分的期限延长到2005年。

但金融监督委员会认为,因为在2005年3月修改为处理财务欺诈问题的外部监查规定,对2005年以后的财务欺诈问题很难免除责任。但对2004年之前进行的财务欺诈,只要在去年之前主动进行纠正,就减轻处罚。

比如,一家企业在2003年把债务比实际债务少报90亿韩元后,3年内(2004~2006年)每年增加30亿韩元加以纠正,就减少罚款。

仁川大学教授李赞根(工商管理)说:“如果迅速、严格执行监督,就能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置信度。为应对以尖端投资手段武装起来的外国资本的不公平交易行为,有必要整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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