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国率先推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山东在全国率先推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1张

山东在全国率先推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2张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山东省对泰山风景名胜资源全面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据了解,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根据山东省政府近日颁布的《泰山风景名胜区服务项目经营管理办法》,泰山风景名胜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客运、索道、餐饮、住宿、商品销售、游乐、租赁、单设景点以及摄影摄像等服务项目经营活动,应按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山东明确,泰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并与经营者签订服务项目经营合同,授予其一定期限和范围的服务项目经营权。未取得服务项目经营权的,不得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服务项目经营活动。
  根据规定,凡取得服务项目经营权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经营者,招标、拍卖、挂牌的成交价款即为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山东明确,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专项用于泰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此举标志着山东国有资源有偿使用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山东在全国率先推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