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扬中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毕业生简章

2008年8月扬中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毕业生简章,第1张

2008年8月扬中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毕业生简章,第2张

2008年8月扬中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毕业生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扬中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中医院、油坊镇卫生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㈡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及人际沟通能力。
㈢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在医疗卫生机构需求专业范围内。需求单位、专业见附件1。
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考办法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是:
㈠报名时间
2008年8月20—30日(休息日除外)
㈡报名地点
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三茅镇河滨路1号)
㈢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在校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㈣考核方法
高考成绩、学位得分、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成绩总分为120分,由我局依据报考毕业生个人档案及证书计算其分值;
专业知识笔试,由我局请上级专家命题,统一组织对报考毕业生考试,分值为80分。
以上二项累计总分为200分。
㈤笔试及总成绩公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报考毕业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按需求双向选择,择优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聘用后,硕士以上研究生办理进编手续;本科毕业生2年内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进编手续。进编人员享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大专护理专业毕业生作为合同制用工,享受合同制用工待遇。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
咨询电话:8835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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