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开证行、信用证通知行和信用证转递行

信用证开证行、信用证通知行和信用证转递行,第1张

信用证开证行、信用证通知行和信用证转递行,第2张

开证额度[Quota for Opening a Letter of Credit]开证行对进口商申请开证的授信额度。在投信额度内,开证行对进口商的开证申请一般不收押金,超过授信额度时则收取押金。
  开证押金(Deposit for Establishment of L/C] 开证行受进口商委托开立信用证时,要进口商交纳一定资金作为开证的条件。开证押金一般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一定比例。开证行要进口商交纳开证押金是一种附带担保,则担保进口商对开证行付款的,此列明在开证申请书中。其目的是开证行为了防止在市场不佳,货价下跌,或货物损坏,或发生出口商提交假单假货时,可多一层保障。开证行在开证时,视不同进口商,不同商品,不同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向进口商预收不同成数的押金。例如,对其关系密切,资信好的进口商,以提供信用额度,在额度内的申请开证可免交押金。反之,则预收较高成数的押金。对易腐烂商品预收十足押金。对受益人资信不明的预收高成数押金。如在开证时,对未收或未收足的押金,开证行有权在以后市场或进口商资信发生变化时,可根据开证申请书的“偿付协议”条款的规定,向进口商随时要求追加押金,直到地交足为止,进口商必须照办。在外汇管制国家里,有时开证行还要收取外币的开证押金或者至少在外汇许可已经落实时才会开证。目前发达国家银行一般不收开证押金或收取押金的成数很低,开证行主要通过信贷主管严格控制进口商融资制度来防范风险。
  信用证的开证时间(Time for Establishment 0f L/C]合同上规定买方(进口商)向开证行办理开证手续的时间。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的买卖合同都包含有信用证开证时间这一内容。开证时间一般规定为“在合同订立后××天内开证”或“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月份前××天开到”。开立日期和开到日期的含义有所不同。对卖方来说,买卖合同应争取规定在装运月份前××天开到,这对他备货、装运等工作的进行较为有利。对买方来说,合同规定在装运月份前××天开证,一般以三十天内办理开证为宜;如买卖合同规定在卖方确定交货期后开证时,买方应在接到卖方上述通知后办理开证;如买卖合同规定在卖方领到出口许可证或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开证,则买方应在收到卖方已领到许可证的通知或开证行得知保证金已照付后再办理开证。考试大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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