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辅导:税收法律制度(1)

经济法辅导:税收法律制度(1),第1张

经济法辅导:税收法律制度(1),第2张

1、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消费税只针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根据我国法律,2006年起有14类消费品被选择征收消费税。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消费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税目为9个,有: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2、消费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应纳税额包括从价定率消费税额、从量定额消费税额和从量从价复合计税应纳税额。
3、营业税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营业税按行业实行差别的比例税率,共分为四档。
  营业税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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