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1月30日)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1月30日),第1张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题(1月30日),第2张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故死亡,而甲的儿子不愿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对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
A.将甲的合伙财产份额转给新入伙的合伙人
B.将甲的合伙财产份额在其他合伙人之间平分
C.将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用来偿还企业债务
D.将甲的合伙财产份额退还给甲的儿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死亡后的继承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伙继承人不愿成为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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