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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律师法》经历第二次修改正式实施。日前,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开展对《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这一特殊的群体。
  据介绍,目前广州是全国首个拥有500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省会城市,共开设了280多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5100多名,其中有近半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就在天河区注册或工作。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
  天河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发现,《律师法》实施了12年,但是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依然存在。如,六部委关于侦查阶段会见安排的规定至今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律师会见次数、会见时间屡屡被限,甚至被严令“不得问具体案情”;市有关部门关于“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上”的规定,律师界反映强烈;律师阅卷环境不佳、场所不足、时间难以保证;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律师调查取证的情况时有发生;辩护律师要求收集证据的请求常常得不到批准;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法院裁判文书中得不到全面、准确的反映等等。
  被误解“律师打官司是为了赚钱”
  人大代表们的检查发现,律师常以“弱势群体”自居,并将自己列入高风险行业:一是相当部分普通市民对律师作用认识不足甚至误解,认为“律师帮忙打官司就是为了赚钱”,甚至“有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之嫌”;部分司法人员存有偏见,不信任律师。二是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不公开,内容与《律师法》的要求相悖,令律师无所适从。《刑法》第306条关于伪证罪的规定就像一张无边的网,律师稍有不慎即身陷其中。7年前钱姓律师因“指点迷津”被判有罪的事例,至今令广州律师界心有余悸。三是也的确存在个别律师只看重经济利益而违反职业道德,甚至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唆使犯罪嫌疑人翻供等不良现象,导致执业诚信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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