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2011要约与的有效条件

1Z302011要约与的有效条件,第1张

1Z302011要约与的有效条件,第2张

1Z302000 合同法律制度

lZ302010 掌握要约与的有效条件和合同的一般条款

1Z302011 要约与的有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方式。”要约与,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即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

例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 )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即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
A.招标与投标 B.讨价还价 C.要约与 D.出价与承揽
答案:C。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例题: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A.内容具体确定 B.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C.包含相应的价格条款 D.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E.符合形式要求
答案:AB。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它表现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要受到要约的约束。受要约人若按时和完全接受要约条款时,要约人负有与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义务。否则,要约人对由此造成受要约人的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要约是一种( ),它表现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要约人要受到要约的约束。受要约人若按时和完全接受要约条款时,要约人负有与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义务。否则,要约人对由此造成受要约人的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
A.事实行为 B.法律行为 C.有效行为 D.约束行为
答案:B。

2)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例题:(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A.要约邀请 B.要约 C. D.招标
答案:A。

例题:《合同法》第15条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 ),视为要约。
A. 包含价格内容的 B.符合要约规定的
C.详细介绍商品的 D.附加了期限的
答案:B。

例题:下列意思表示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A.询价 B.寄送价目表 C.招标公告 D.中标 E.招股说明书
答案:BCE。

3)要约生效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例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在( )生效。
A.要约发出时 B.受要约人知晓其内容时
C.到达受要约人时 D.要约规定的时间
答案:C。

例题: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 )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A.发出的 B.在收件人知晓其内容的
C.收件人收到通知时 D.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答案:D。

例题:张某与王某通过电子邮件订立合同,张某向王某发出要约,此项要约发生效力的时间为( )。
A.张某发出电子邮件时 B.邮件进入王某指定的电子信箱时
C.王某知道自己已经收到该邮件时 D.王某了解该要约的内容时
答案:B。

4)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
● 要约撤回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约束力一般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才发生,要约未生效之前,要约人是可以撤回要约的。

例题: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到达受要约人,方为有效。
A.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在要约到达后 C.发出要约前
D.包含在要约之中 E.与要约同时
答案:AE。

● 要约撤销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虽然生效后对要约人有约束力,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考虑要约人的利益,在不损害受要约人的前提下,要约是应该被允许撤销的。但是,《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例题: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受要约人。
A.受要约人发出通知之前 B.要约人收到要约之前
C.与要约同时 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
答案:A。

例题:《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
A.要约人确定了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合同的内容为不可撤销的
C.受要约人通知要约人为不可撤销时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要约按期到达受要约人时
答案:AD。

5)要约失效
《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例题:《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要约人拒绝接受受要约人的的
答案:ABCD。

(2)
1)的概念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21条规定:“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是要约的相对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必须是人作出完全同意要约的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条件,以及迟到送达的,都不被视为有效的,而被称为新要约。

例题:,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的( )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
A.同意 B.基本同意 C.完全同意 D.不明确反对
答案:C。

例题:也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是要约的相对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以( )方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
A.确定的 B.明示或者暗示的 C.书面的 D.明示的
答案:D。

例题:要约相对人对要约主要条款部分同意,部分作变更的答复文件,可视为( )。
A. B.部分 C.新要约 D.拒绝
答案:C。

例题:下列由受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法律性质上属于新的要约的是( )。
A.完全同意要约内容
B.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
C.附有条件的
D.受要约人另行提出新的条件
E.迟到送达的
答案:BCDE。

2)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
● 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非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不属于,而是一种要约。
● 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是受要约人愿意接受要约的全部内容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是对要约的完全同意,也即对要约的无条件的接受。
● 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期限发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例题;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受要约人超过期限发出的,除( )以外,为新要约。
A.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有效的 B.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
C.明示作出的 D.默示作出的
答案:A。

3)的方式、期限和生效
● 的方式 《合同法》第22条规定:“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的除外。”
“通知”的方式,是指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明确告知要约人完全接受要约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行为”的方式,是指人依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条款能够为要约人确认人接受要约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

例题:应当以( )的方式作出。
A.书面 B.通知 C.合同书 D.明示
答案:B。

例题: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 )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的除外。
A. 法律规定 B.交易习惯 C.内容 D.交易的性质 E.要约
答案:BE。

● 期限 《合同法》第23条规定:“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期限的,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①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

例题: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期限的,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
A.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确定到达期限
B.人可以决定到达的期限
C.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要约人应当与受要约人进行协商到达的期限
E.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
答案:CE。

● 生效 《合同法》第25条规定:“生效时合同成立。”生效与合同成立是密不可分的法律事实。生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也即对人和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人作出有效的,在事实上合同已经成立,已经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例题:接受要约的受要约人作出后,要约和的内容对( )产生约束力。
A.要约人 B.受要约人 C.双方 D.双方都不
答案:C。

例题:《合同法》第25条规定,( )时合同成立。
A.生效 B.到达 C. 发出 D.要约人通知
答案:A。

4)撤回、超期和延误
● 撤回 《合同法》第27条规定:“可以撤回。撤回的通知应当在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的撤回,是指入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能因的撤回而损害要约人的利益,因此,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撤回的通知应当在生效之前或者与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例题:可以撤回,但是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撤回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要约人。
A.受要约人知道内容之前 B.生效之前
C.与通知同时 D.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E.要约人撤销要约之前
答案:CD。

● 超期 的超期,也即的迟到,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期而发出的。迟到的,要约人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必须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为如果不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受要约人也许会认为并未生效或者视为自己发出了新要约而希望得到要约人的。
● 延误 是指人发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受要约人在期限内发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超过期限不接受该的以外,该有效。”

例题:受要约人在期限内发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期限的,除( )以外,该有效。
A.要约人拒绝履行的 B.人撤销的
C.要约人撤销要约的
D.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超过期限不接受该的
答案:D。

例题:地处北京的甲公司就购买某一专用设备于2000年4月1日向地处广州的乙公司发出要求,要约书规定乙公司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22日乙公司发出书,通常可以于4月27日前到达甲公司,但4月23日京广线突遇洪水,于5月5日到达,甲公司也未通知乙公司该因迟到无效。乙公司于6月15日将该设备托运给甲公司,甲拒收,为此给乙造成损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应由( )承担该损失。
A.乙公司 B.甲公司 C.邮电部门 D.双方各一半
答案:B。

5)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和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
●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
《合同法》第30条规定:“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例题: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
A.有效 B.新要约 C.要约邀请 D.新
答案:B。

例题:有关( )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A.合同标的 B.价款或者报酬 C.履行地点和方式
D.的形式 E.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答案:ABCE。

● 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
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是指受要约人在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以外,对原要约内容作出某些补充、限制和修改。如中增加有建议性条款、说明性条款,以及在要约人的授权范围内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
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有效,合同的内容以的内容为准。

例题: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 )以外,该有效,合同的内容以的内容为准。
A.要约人不予表态 B.人未及时通知要约人的
C.要约人修改要约内容的 D.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E.要约表明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
答案: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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