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整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六)

考试大整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六),第1张

考试大整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六),第2张

第四章建筑物设计
  第一节 室内净高
  第4.1.1条室内净高
  一、室内净高应按地面至吊顶或楼板底面之间的垂直高度计算;楼板或屋盖的下悬构件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地面至结构下缘之间的垂直高度计算。
  二、建筑物各种用房的室内净高应按单项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地下室、贮藏室、局部夹层、走道及房间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第二节 楼梯、台阶、坡道、栏杆
  第4.2.1条楼梯
  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梯段净宽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注:0~0.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再适量加宽。
  四、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线(包括最低和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直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铅垂高度。
  六、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七、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0m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m。
  八、踏步前缘部分宜有防滑措施。
  九、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十、楼梯踏步的高宽比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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