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写
听写(dictation)是衡量学生语言基础知识和语言基本功是否扎实的一种很有效的手段,它属于综合性测试项目。但对于听写测试的科学性问题一直存在着分歧。60年代初,语言学家拉多(R.Lado,1961)曾对听写测试提出强烈反对意见,认为听写除了可以测一下学生的拼写能力和掌握动词的屈折变化及标点符号的能力外,其他什么都测不出。这种意见后来受到反驳,如语言测试专家哈里森(A.Harrison,1983)指出,听写“反映了语言用于交际目的时所发生的一切”。
在我国,前几年由于受多项选择题的冲击,听写曾一度受到冷落。但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认识到听写具有很大实用价值。首先,听写测试题要求学生逐词写出他们所听到的内容,不给学生任何选择项,因而从根本上去除了学生靠猜题、碰运气得分的侥幸心理,这对外语教学有非常好的反拨作用,它有利于学生注意单词的拼写、句型的操练和听力理解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写作能力(尤其是写作速度)的锻炼。
听写主要有三种形式:
1.标准听写。由录音机播放听写内容(在没有录音室的农村中学只好由教师口念),学生逐词逐句进行听写。
2.填空听写。先将听写材料印发给学生,像完形填空题一样留出某些空格待学生根据录音进行填写。
3.干扰听写。在录音带上有意配上背景噪音或在现场录音时有意保留某些噪音,以增加听音时的干扰,使录音内容具有真实感。干扰录音通常比前两种听写形式难度大一些,正式考试采用的正是干扰录音。
为了搞好听力训练和测试,应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不宜采用口授式听写。有些教师为图省事,不愿事先录音而采用口授式听写。口授式听写对时间控制的随意性极大,大到可以随学生的书写速度随时改变语速,甚至有的句子随意多读一两遍。这种听写的信度和效度都是很低的。作为平时听写训练偶尔可用口授式听写,但总不采用录音听写,学生很难适应正式的听写测试。
2)听写内容的难度要适当。听写的过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它是各种听觉器官与各种语言能力协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听写内容的难度要适当,既不要太难,也不要过于容易。一般来说,听写材料的难度可与听力理解的材料难度相当,而不等同或超过同级的阅读测试的材料难度。从同级的阅读材料中选择听写材料时要避免选用词汇不熟、内容生僻或风格晦涩的材料。
3)语速和停顿时间要适当。各种教学大纲对听写的语速通常都有规定,如《大学英语教学大纲》明确规定,学生学完四级后,应能听懂题材熟悉、句子结构较为简单、基本上无生词、语速为每分钟120词的听力材料。英语专业《基础阶段英语教学大纲》规定四级的听写要求是:能在15分钟内听写根据已学知识编写或选用的录音材料,词数150~180左右,念四遍,第一、四遍语速为每分钟120词,第二、三遍根据分句或句子停顿。从以上可看出,对听写的语速已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停顿的时间尚未统一,到底在录音材料中应留出多少间断时间供学生记录听写内容呢?这是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据复旦大学余建中等(《外国语》1995年第4期)介绍说,他们经过反复试验后,认为在要求学生写下某一语句或语段时的录音停顿时间为该语句或语段所含字母数乘0.85秒。这是针对大学英语考试(CET)来说的,专业英语(TEM)及中学英语的听写又该如何掌握呢?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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