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

在招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第1张

在招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第2张

工程造价有两层含义。一、项目成本是指一个项目预期或实际支出中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二、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通常被认定为工程的合同价格。是需求主体的投资者和供给主体的建设者通过建筑市场招标共同认可的价格。安装工程的价格一般占项目固定资产的50%-60%,也是项目建设最活跃的部分。因此,通过控制工程合同价格来控制工程造价意义重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和建设者在市场中追求的经济利益不同,因此管理的性质和目标也不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一直是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因此,降低项目成本是投资者的追求。承包商关注的是利润和高利润,追求的是更高的工程造价。因此,选择一个满意的承包商,签订一份谨慎的合同,降低投资管理的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界定不清而产生的利益纠纷,是投资者在投标即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摘要:本文介绍了投资者在投标阶段需要做的工作,并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说明了在此阶段控制工程造价过程中一些重要但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希望对投资者控制工程造价有所帮助。

施工招标程序如下:投标单位填写投标申请表;招标单位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工程标底的编制;发布预审招标公告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发布招标文件;调查现场;投标准备会议;招标单位应当编制并提交招标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签合同。

投资者应明确招标内容。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点,不能照搬其他项目的运作模式。招投标阶段的运作模式对工程造价能否成功控制有很大影响。不同的招标方式可以达到完全不同的结果。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和业绩资料,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歧视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是:投标单位和企业的概况;过去一年项目的完成情况;合同履行的情况;财务、管理、技术、设备、劳动力等方面;各种奖励或惩罚。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情况应重点审核,避免“”情况。特别要注意的是项目经理的面试,内容应该包括:承包工程的范围,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工程进度的安排,关键工序的实施,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并应负责现场检查。

现场踏勘的目的是使投标单位了解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获取必要的资料,有针对性地制定施工组织和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介绍以下情况:施工场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的位置;现场资源分配。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同时送达招标单位。

此外,应选择合适的定价方法和合同类型。目前主要有两种计价方式,即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招标人应对估价方法有所了解,以便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配额定价是政府制定的规则,双方都应遵守。如果有纠纷,他们会去政府部门要一个解释。定价是招标人(方)制定规则,同时承担规则制定带来的风险。乙方响应规则,如有争议,将通过仲裁或法律解决。

工程量清单足够招标人先计算数量和项目,即工程量统一,需要测算投标人的各分项报价,评标复杂。定额计价是指“定额、市场价、指导费”的原则,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申请。计价时,图纸数量和现场数量应分别计量和计价。

现有的合同类型主要有固定合同价合同和可调合同价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合同总价合同和固定合同单价合同。固定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根据施工图纸承包的整个工程的合同价格已经确定,在实施过程中不会因价格上涨而调整价格。各单项价格在实施过程中不作调整,各单项价格在实施过程中不作调整。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合同价格可以随着实施过程中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各类合同特点:固定合同的包干合同业主不承担物价上涨风险,项目总支出比较明确,可以有效控制资金使用。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项目报价会相应提高,适合工期较短的项目。固定合同单价合同各阶段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总价,工程完工时按图2: L所示的工程量结算总价。竣工图基本都是施工单位提供的,所以业主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总支出并不清楚。可调整合同价格合同在实施期间可以随着价格变化进行调整,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因此合同价格将是合理的。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计价方式和合同形式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根据笔者的经验,建议业主首先选择总价合同,相比其他形式的总价合同,总价合同使业主承担的风险最小,对工程总价心中有数,易于控制工程资金的使用。但无论是固定价格合同还是可调价格合同,都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工程合同的范围要明确,②可调价格项目的内容要明确,③价格调整的基准限额(上限或下限),④价格调整后的计算方法。

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暂定量”的处理。

如果招标图纸有部分不祥,将采用“暂定数量”法。暂定工程量有三种:一是业主列出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和工程量,要求投标人既要报单价,又要按暂定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总价,结算时按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第二,列出一个固定的临时工程总量;第三,业主规定暂定工程量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业主应首先选择第一种方法,因为承包商会考虑高单价会增加总报价,影响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如果单价更低,承包商的合理收入就会减少,所以承包商会正常报价。这样业主就获得了投标人的合理单价,在施工过程中便于管理,也避免了结算时双方的纠纷。

②材料供应方式的确定。

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材料的选用,业主要参与提出意见。因此,工程中的材料供应方式大致有三种:乙方提供、甲方提供、甲方指定乙方提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不同供应方式的材料,各种材料供应方式的处理方法也应在标书撰写人和合同中明确规定。

③招标文件与合同的关系。

建设部提供的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各类文件在发生冲突时的解释顺序。合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但可在合同中进一步约定:(1)合同图纸与工程规范、标准和技术说明有矛盾时,数量以合同图纸为准,质量和施工标准以工程规范、标准和技术说明为准。(2)对于同类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

就控制工程造价而言,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阶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既要选择理想的施工单位,也要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避免在施工过程或结算中出现重大纠纷。所以,投资人千万不要认为现阶段的工作琐碎浪费,或者带着自己的担心委托给招标机构,或者只希望尽快开工,导致工作不整洁。投资人要组建一支由工程技术人员和造价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落实自己的投资,为以后的投资控制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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