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辅导: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计价辅导: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第1张

计价辅导: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第2张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①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个别项目为基础。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应在单项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正式交付生产或使用时计算。
②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对于一次性交付生产或使用的项目,应一次性计算;对于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
③计算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1)只要辅助工程全部完工,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单个项目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诊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建成投入使用后,还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
(3)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且不需安装的设备、仪器,交付使用后,应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与受益项目交付时一并计入。
(五)交付使用的财产成本,应当按照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设项目成果和投资分成;
2)动力设备、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待安装设备的购置费、安装费、设备基础支柱建造费或铺设锅炉及各种专用炉的建造费、待分摊的投资;
3)运输设备和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只计算购买成本,不包括“递延投资”。
(6)共同费用分摊方法。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的管理费按建设工程、安装工程和待安装设备的总值分摊,征地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按建设工程造价分摊。
资产类型包括内容计算方法
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待分摊的建设工程费用和投资建设单位的管理费,按建设工程、安装工程和待安装设备的总值按比例分摊,征地费、勘察设计费和其他费用按建设工程费用分摊。
动力设备、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待安装设备的购置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基础支柱的建筑工程费或铺设锅炉及各种专用炉具的建筑工程费、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只计算购买成本,不计算“递延投资”

自行创造的非专利技术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购买的非专利技术经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评估。
商标权自创商标权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商标的购买或转让根据被许可人的新增收入确定。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并为此支付出让金时,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当建设单位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则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入股、投资,按规定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的,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例:【2005年真题】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下列各项应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是()。
A .在建辅助工程
B .个别项目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
C .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D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工具、器具支出
E .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C错误。因为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所以新教材中删去了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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