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造价法规辅导:工程建设法律(六)

考试大造价法规辅导:工程建设法律(六),第1张

考试大造价法规辅导:工程建设法律(六),第2张

例如:
1。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由有关机关保全,从而使合同归于消灭,这叫做()。
A .留置权
B .保全
C .质押
D .提存
答案:D
解析: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②合同的终止;③债务相互抵消;④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⑤债权人免除债务;⑥债权债务属于同一人;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其中,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是指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由有关机关保管,从而消灭合同的行为。
2。甲、乙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但甲方因丙方原因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则()。
A .甲单位应承担与乙单位的违约责任
B .丙单位应承担与乙单位的违约责任
C .甲、乙双方均可向丙单位提出索赔
D .乙单位无权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解决。
3。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经建设单位许可,分包单位可以将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
B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工程的, 可以考虑由资质较高的单位
C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D .施工企业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考生对建筑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掌握程度。 我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除外,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对于总承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就分包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的建筑工程或者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合同各方应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资质等级不同的单位联合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营业执照承揽工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总承包商应对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实施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劳动者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4。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无效。
A .招标文件有些地方有遗漏
B .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
C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缺陷
D .招标文件的签署人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答案:D
分析重大偏差包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担保有缺陷;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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