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6讲: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第六讲: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
摘要
1.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2。竣工决算;
重点和难点
1.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2。工程预付款及计算;
3。工程价格的调整方法;
4。竣工决算;
5。新增资产的构成及其价值的确定
解释内容
第六章工程款结算和竣工决算
本章的评估知识点有:
(1)贷款和支付工程价款。调整公式法。
(2)资金使用计划与投资的偏差分析。
(3)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4)新增资产的分类及其价值的确定。
本章占2003年考试1题,占20分;2004年1题25分。2005年评估的重点是:
(1)掌握工程预付款的计算和扣分。熟悉预付材料的定额计算和扣除方法。
(2)掌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3)熟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调整公式法等工程价差的调整方法。
(4)掌握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5)熟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含义和常见代表费用。
第一节工程价款结算
一、工程价款的主要计算方法
工程价款的结算可根据不同情况在合同中采取不同的形式。教材介绍了四种方式。实际结算中的方法不止这些。
(1)月结。这是一种结算方式,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实行旬末或月中预付款,月末结算,完工后结算。月结是案例分析中的关键结算方式。
(2)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对于规模小、工期短(12个月以内)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按月预付,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3)分期结算。这意味着,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无法完工的项目,将根据其形象进度分阶段结算,每月可提前支付工程价款。
(4)目标结算方式。即把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若干个单元,当一个单元竣工验收后,支付该单元的工程价款。
在实践中,月结是最常用的方法。
二、工程预付款的计算
工程预付款也叫预备费。根据工程合同的规定,发包单位将在工程开工前向承包单位拨付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作为承包工程主要材料和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并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陆续扣除。提前还款时间不得晚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约定提前支付,承包人应在约定的提前时间后七天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提前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接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先行支付,承包人可在通知发出后七天内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的付款日期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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