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详解——招投标2

案例分析详解——招投标2,第1张

案例分析详解——招投标2,第2张

一、招标范围
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其他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由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上述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纸、信息网络或者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2)。邀请公开招标。邀请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
其他投标要求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歧视投标人。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信息。招标人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
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相同的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
(3)招标项目的数量;:
(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
(5)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价以专业资格审查为主,包括:
(1)施工经验,包括以往类似工程业绩;
(2)承担该项目的人员情况,包括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名单及简历;
(3)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具备执行合同任务的能力;
(4)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投标人及其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投标条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是独立法人;
2)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业绩记录;
3)财产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闭、停止、合并或转让状态;
4)最近3年无合同欺诈或其他严重经济违法行为;
5)近几年安全记录良好,投标年度无重大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
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规定的资质。联合体应将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四。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不清、难以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br/】五、投标偏差。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逐项评审并列出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次要偏差。
1)重大偏差。下列情况为重大偏差: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
②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④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⑥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⑦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微小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某些地方有遗漏或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而纠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六。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
工程量清单单价按综合内容可分为三种形式:
1)材料单价: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故又称直接费单价。
2)全成本单价:单价包括除直接费用外的现场费用、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所有费用。
3)综合单价法:所谓综合单价,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单价,包括直接工程费用、间接费用、相关文件规定的价格调整、利润或税金、固定价格项目计算的风险溢价等所有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单价主要是综合单价。采用综合单价的标底价格的编制应以统一的项目划分为基础,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形成工程量清单。然后,估算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根据具体项目分别估算。综合单价确定后,填入工程量清单,再乘以各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得到组合价格。汇总后就可以得到标底价格了。这种方法与上述方法的显著区别在于间接成本、利润等。都分摊到有综合管理费的子项目单价中,形成子项目综合单价。一个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即为该分项工程的总价,所有分项工程的总价即为该工程的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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